此一節又題太上之名者,乃真人稱述,警戒世人,於此著眼看眾生所為之事。所謂眾生者,乃愚昧貪著之人,形須人身,心實乃是獸,性海黑暗,逐浪貪生,全無一分德行。上不畏君王之法,下不惜父母之身,盜竊奸欺,靡所不至。所以不得真道者,為其有妄想之心,私慾交蔽,則道愈失之矣。《道德經》云:大道甚夷,而民好徑,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彩,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餘,是謂盗誇,非道也哉。又云:民不畏威則大威至。
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如是之徒,至死不悔,其心猶念未足,輾轉作下輪迴種子,皆由一箇妄心迷失真道也如此。
既有妄心,即驚其神;被他欺下。
此承上云,因眼見於色,神即領受在心;心既領受,遂起妄念,本身元神化為識神;神隨境亂,意逐情迷。《道德》云:所謂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即驚其神也。皆因心君不能為主,被色相眩惑,耗散其真道,則夢寐亦不安寧也。
既驚其神,即著萬物;眾欲交攻。
此言神想於物則心地自不安神故,有驚見一物而著愛於物,被物牽引放縱,不知其鄉,是以著萬物而不知其厭足也,合身履險亦不知危也。
既著萬物,即生貪求;認賊作子。
此言神著萬物,蔽隔真性,隨陰魄之營。營則流情,落於醉生夢死之場,貪求入於愛河欲海之地,無休無息,萬緒千頭,則終身不救也。
既生貪求,即是煩惱。自詞枷帶。
此謂貪求乃入邪道之源矣。今日貪求,明日貪求,見之者即貪,聞之者即求。每日種種所得,而心終不知止,卻不知已造下煩惱根業,家雖豐足而生賊盗,百計千謀,心放不下。古人所謂財多累身,所以被他縛住,添箇煩惱,而禍起隕身,因自取之也。
煩惱妄想,憂苦身心,便遭濁辱,流浪生死,常沉苦海,永失真道。著形害了。
此一節總結上云,眾生為有妄心,不得真道之故,舍死貪生,作下煩惱種子。眾生之為心,唯求利以厚其生,只圖目前家道豐富,沉滯色聲香味之場,迷惑有無愛欲之趣,是自取於煩惱妄想,憂苦身心。平日所為,不忠不孝,欺天瞞人之罪,鬼神暗録其尤。一旦天灾罪己,禍害刑身,或陽報其惡,或陰罰其愆,是以遭於濁辱,流浪生死,一靈不知,所自化生,異類之中,百千萬劫,難獲人身,常沉苦海,永失真道也。
世人若能回頭鑒此為戒,早參至道之宗,免墮輪迴之苦,聖人豈欺我哉?
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常清靜矣。與太虛同體。
真常者,不生不滅也。無始劫來只恁麼也。悟者,覺悟此理也。自得者,親聞見也。清靜者,湛然無染也。此言人能覺悟自性,本來圓成,不假修合。始因氣化,結形真靈,入殼被形,所罩靈性,於此隨氣質發現。故聖賢愚之不同,雖大智不能無下愚之心,然下愚不能無上智之性。此所以要悟要修。悟者,性也;修者,命也。性命雙修,方是自得真常之道。
既得性命混一,道大沖虛,吾心自然清靜,無有往而不知,無有來而不應;內則了證死生,外則能盡人事。此乃總結斯經一篇首尾之妙。前言曰道,後言為德,實發《道德經》五千言之骨髓,直欲世人明此道德之理,明道者不有德,乃曰上士,執道者不失德,乃曰下士,妄心貪求者乃曰眾生。故此經末言真常之道,悟者自得,乃太上好生,慈憫眾生之苦,多方曲喻,令人早早回頭,領悟此道。或有豁然貫通悟見者,即得常清靜矣,豈不玄哉?
太上老君說常清靜妙經慕圖解註竟
真人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