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則全章第二十二
曲則全,
御注曰:與物委蛇而同其波,故全其形生而不虧。《莊子》曰:外曲者與人為徒。
臣義曰:無心於物,忘形於我,故能順萬物之變,委蛇致曲,而不與物迕,則物莫之傷,而足以全生矣。
枉則直。
御注曰:遺佚而不怨,阨窮而不憫,故內直而不失其正。《易》曰: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臣義曰:直將以求信也,順物之枉,而不自有其直,故內直而不失其正,非枉己以求直也。苟執己之直,而不能順 變,非所以求信。
窪則盈,
御注曰:無藏也,故有餘。
臣義曰:窪則坎下,而水之所鐘,故常盈。坎小常盈而無藏,故有餘。
弊則新。
御注曰:冬閉之不固,則春生之不茂。
臣義曰:弊於冬,新於春,物理如此。
少則得,多則惑。
御注曰:道要不煩,聞見之多,不如其約也。以支為旨,則終身不解,玆謂大惑。
臣義曰:道德性命,不離於致一,事物云為,其來萬緒。
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
御注曰: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惟天下之至精,能為天下之至神。聖人抱一以守,不搖其精,故言而為天下則,動而為天下法。
臣義曰:少則得乎性命之理,多則惑於事物之變,是以聖人抱一,而不離於情,體道盡性,而玄同物我,而為式於天下。
不自見故明,
御注曰:不蔽于一己之見,則無所不燭,故明。
臣義曰:自見者,蔽於一曲。不自見者,合而為明。
不自是故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