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遺身殃,是謂襲常。
御注曰:物之化,無常也。惟復命者遺物離人,復歸於明,而不與物俱化,故體常而無患,與形蝶成光者異矣。
臣義曰:用其光而不復,則以我為有,而對物之無窮。光用有盡,而物為身殃,是自遺其殃也。惟復歸其明,而還復於樸,故體常而不與物化,是謂襲常。真常之妙,可以冥一,而不可以顯取,故謂之襲。
使我介然章第五十三
使我介然有知,行於大道,唯施是畏。
御注曰:道去奢去泰,奢者淫於德,秦則侈於性,施之過也。介者,小而辯於物。介然辯物,而內以自知,則深根固柢,而取足於身,故唯施是畏。
臣義曰:志心者,可以得道。忘心則無畏,介然有知,行於大道,則有心於道矣。故於施為不能無畏。
大道甚夷,而民好徑。
御注曰:道夷而徑速,欲速以邀近功,’而去道也遠矣。
臣義曰:夫道易知易行,而無難者也,若大路然,其夷甚矣,而民好徑,用智巧,趨速捷,以求近功,故失道。
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
御注曰:尚賢使能,以致朝廷之治,而不知力穡積用,以成富庶之俗,則徇末而棄本,非可久之道。
臣義曰:朝甚除,則飾於外,田蕪倉虛,則本不恤矣。飾外而棄本,非持久之道。
服文采,帶利劍,厭飲食,資財有餘,是謂盜誇,非道也哉!
御注曰:券內者行乎無名,券外者志乎期費。行乎無名,則惟施是畏,志乎期費,則服文采、帶利劍、厭飲食、而資財有餘以為榮,不足以為辱,怙侈滅義,驕淫矜夸,豈道也哉?
臣義曰:棄本逐末,徇外傷內,忘其固有,而有非其所自有,忘其自貴,而誇非其所自貴,是謂盜誇。
宋徽宗這德真經解義卷之七竟
宋徽宗道德真經解義卷之八
登仕郎臣章安撰義
德經
善建不拔章第五十四
善建者不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