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州縉雲縣令朱井正儀注
九守篇
守者專一於志,而九備於數極,則物無不在其域,事無不與其成。此篇自《守樸》已上,至於《守虛》凡有十章。各標守字,唯一章各隱,九數之中,文著於一篇之內,今稱九守者,蓋在用九之義也。
老子曰:天地未形,窈窈冥冥,混而為一,
混同元氣。
寂然清澄,重濁為地,精微為天,
一至清澄,則自有輕重之比。
離而為四時,分而為陰陽,
氣有滯躁,故生陰陽。數有終始,故為四時。
精氣為人,煩氣為蟲,
是以人得最靈之名,蟲為庶類之數也矣。
剛柔相成,萬物乃生。
剛陽之性也。柔陰之體也。二氣推接,乃資生矣。
精神本乎天,
稟輕清以虛通。
骨骸根于地,
稟重濁而係滯。
精神入其門,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
夫有生化,天理之常。故其生也,則欻爾為形為神。其化也,則寂然反本歸根。來非所尚,去非在我,則我尚之見,馮何立哉?門者,復化之蹊也。
故聖人法天順地,不拘於俗,不誘於人,
不敢我尚,推彼自然。
以天為父,以地為母,
宗順於神形之極,法則於覆載之德。
陰陽為綱,四時為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