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會元 經名:道德會元。元李道純撰。上、下兩卷。底本出處:《 正統道藏》 洞神部玉訣類。
道德會元序
竊謂伏羲畫易,剖露先天。老子著書,全彰道德。此二者,其諸經之祖乎。今之學者未造其理,休哉?蓋由不得其傳耳。予素不通書,因廣參遍訪,獲遇至人,點開心易,得造義經之妙。於是罄其所得,撰成《三天易髓》,授諸門人,惟老子《道德經》未能究竟。一日有傳濟庵者携紫清真人《道德寶章》示予,觀其注腳,頗合符節,其中略有未盡處,予欲饒舌,熟思之未敢。後有二三子,各出數家解注請益於予,先以正經參對,多有異同。
或多一字,或少一字,或全句差殊,或字訛舛:互有得失,往往不同。予嘆曰:正經尚爾,況注解乎?或問其故,曰:始者,抄寫人差誤爾。或開板有失點對,或前人解不通處妄有增加,以訛傳訛,支離錯雜故也。曰:孰為是?曰:《河上公章句》、紫清《道德寶章》 頗通。曰:何故?曰:與上下文理血脉貫通者為正。曰:諸家解義如何?曰:所見不同,各執一端耳。曰:請問其詳。曰:蓋由私意揣度,非自己胸中流出,故不能廣而推之也。
得之於治道者執於治道,得之於丹道者執於丹道,得之於兵機者執於兵機,得之於禪機者執於禪機。或言理而不言事者,或言事而不言理者,至於權變智謀,旁蹊曲徑,遂墮於偏枯,皆失聖人之本意也。殊不知聖人作經之意,立極於天地之先,運化於陰陽之表,至於覆載之間,一事一理,無有不備,安可執一端而言之哉?予遂饒舌,將彼解不通處及與聖人經義相反處,逐一拈出,舉似諸子,眾皆曰然。
自後請益者屢至,不容緘默,遂將正經逐句下添箇注腳,釋經之義,以證頤神養氣之要。又於各章下總言其理,以明究本窮源之序。又於各章後作頌,以盡明心見性之機。至於修齊治平、紀綱法度、百姓日用之問,平常履踐之道,洪纖巨細,廣大精微,靡所不備於中。又作正辭究理二說,冠之經首,明正言辭,究竟義理,以破經中異同之惑,目之曰《道德會元》。俾諸後學密探熟味,隨其所解而入,庶不墮於偏枯,會至道以歸元也。
惟是言辭鄙俚,無非直解,經義未敢自以為是。然較之諸本,其庶幾焉與我同志,其鑒諸時。
至元庚寅孟夏旦日,都梁參學清庵瑩蟾子李道純元素序。
道德會元序例
正辭
予參諸家經本,惟河上丈人本為正。河上丈人本亦有三樣,有河上公解注,有二家全解,有章句白本。其三本中,惟河上丈人章句白本理長,今從之。遂將諸本差說表而出之,以正辭理外,有大同小異二百餘言,不欲枚舉。此略言大概,以釋學者之疑。
第二章有無相生已下六句各加一之字者,非也。
第三章是以聖人虛其心,或云聖人治,或云之治,或云之治也,非。
第十一章抱一能無離已下六句加一乎字,非。
十三章寵為上辱為下,或云寵為下,不合經義。
十六章豫兮若冬涉川,或云與兮,或以下六句三句無兮者,非也。
十七章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或云畏之侮之者,非。
二十章忽兮若晦,或云淡乎其若海,非。而貴食母,或云兒貴求食於母,非。
三十章或多三字,或少一二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