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曰:守道之人,理國之主,防微於未兆,慮患於未萌。杜邪佞之門,賢良進用,閉嗜欲之鍵,樸素日臻矣。憂悔吝者,《易□繫辭》云:辯吉凶者存乎辭,憂悔吝者存乎纖介。言吉凶悔吝之來,雖纖介之微不可慢也。防,備豫也。杜,閉塞也。萌,微兆也,漸小至大也。理於未亂者,此經第六十三章之詞也。《尚書》云:致治于未亂,保邦于未危,皆防其萌漸也。夫萌者如草木甲坼,先有萌芽,漸者善惡之來,非一朝一夕,必由其漸。
故要杜而塞之,勿使滋芟,蔓難圖也。
守柔曰強。
注:守柔弱則人不能加,可謂強矣。
疏:守柔弱之行者,處不競之地,人不能加,同道之用。能如此者,可謂之強。
義曰:力強者人折之,智強者人害之,勢強者人謀之,氣強者人制之,德強者人伏之。守弱體柔,不犯於物,其德如此,可謂之強。如道之用,孰敢害之也?
用其光,復歸其明。
注:見小則明,守柔則強。若矜明用強,將失守柔見小之義。故當用光外照,復歸守內明,則長無患累矣。
疏:光者,外照而常動。明者,內照而常靜。由見小守柔為明為強,不矜明而用強,故雖用先外照還歸內明,此轉釋見小守柔之義,使息外歸內,故曰復歸其明。
義曰:外明者,其照有極,謂五里之
外牛馬不辯也。內明者,其照無窮,謂一心密照則遠近皆察也。所以外則萬境所牽,勞神傷性,內則重玄默悟,造靜歸根。復其內明,幾乎道矣。
無遺身殃,是謂襲常。
注:遺,與也。言還守內明,則無與身為殃咎者。如此,是為密用真常之道。
疏:遺,與也。殃,咎也。言用光照物,於物無著,還守內明,不自矜耀,守母存子,反照本源,自無殃咎。是謂襲常者,密用曰襲,能察微遠害,守柔含明,如是等行者是謂知子守母,密用真常之道。
義曰:既了復明內照之理,故無殃累及身。殃累不侵,真常密契矣。理國若矜其外照,察察繩非,其政益煩而人益亂。復能見微防患,謙己守柔,晦智含輝,任賢垂拱,三五之理,夫何遠哉?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三十七竟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三十八
唐廣成先生杜光庭述
使我介然章第五十三
疏:前章明守母存子,故歸明無遺身殃。此章明介然用知則行道,有唯施之畏。初三句明有知則乖道,次兩句示道正而人邪,又七句明有知之生弊,後兩句歎盜夸之非道而以為戒爾。○義曰:前以歸明襲常為所修之至要。此舉有知行道,所施畏有所傷,而大道坦夷,人趨邪徑,雖庭華服侈,且田廢凜虛,處位者食厭財豐,在下者家空力竭。以此為理,識謂盜夸,欲使斥彼淫奢,節其劍服,勤三農之稼穡,使萬井之豐禳,國其永寧,人不為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