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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道德真经广圣义-前蜀-杜光庭-第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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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曰:教必因言,言以明理。執言滯教,未曰通途,在乎忘言以袪其執。既得理矣,不滯於言,是了筌蹄之用也。筌蹄者,莊子曰: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與之言哉?筌者以竹為之,取魚之器也。蹄者,以繩為之,取兔之器也。魚兔既得,則筌蹄可忘。若執筌蹄,乃非魚兔矣。若執於言,又非教意矣。
  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
  注:風雨飄驟則暴卒而害物,言教執滯則失道而生迷。
  疏:飄風,狂疾之風也。驟雨,暴急之雨也。夫風者所以散物,雨者所以潤物。若狂疾暴急,則害物而不久。
  義曰:此風雨者,喻也。夫狂疾之風暴急之雨,理身理國於教為喻。其別有三,何者?風之散物,雨之潤物,若其狂疾暴急,反害於物也。氣者所以生身也,心之所以總神也。若其狂疾暴急,反以害於身矣。政之所以理民也,令之所以齊民也。若政嚴而狂疾,令峻而暴急,則民散而國危矣。言之所以明理,理之所以宣教也。若執滯局守,則於教不行,於道不通矣。
  疏:以況言教所以詮理者,若執言滯教,則無由了悟,必失道而生迷。故風雨不可飄驟,言教不可執滯。欲明忘言即合自然,故舉飄風驟雨之喻。
  義曰:夫執滯於言教,則致不通,失至道之宗,迷言教之說。能明筌蹄之用,則無封執之迷,亦無飄驟之害,而彰散潤之德。
  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注:天地至大,欲為暴卒則傷於物,尚不能久,以況於人,執言滯教,則失於道,欲求了悟,其可得乎?
  疏:孰,誰也?設問云誰為此飄風驟雨者,答云天地。天地至大,欲為狂暴,尚不能久,況於凡人執滯言教,而為卒暴,不能虛忘,漸致造極,欲求了悟。其可得乎?
  義曰:老子欲明飄風暴雨不久之義,以喻理國修身之人。恐人未曉此意,託以發問,因自答之,以彰其理。言天地有形之大也,為狂暴之事,尚不能終日,人君統臨邦國之大也,而為狂暴,必傷於民。修道之士而為狂暴,必傷其行。皆不可矣。凡人乃欲恣性縱心,狂猛躁急以為政,執言滯教以修道,了無通變,但局一隅,而能致國泰身安,可得乎?必不得矣。
  故從事於道者,
  注:故從事於道之人,當不執滯言教。
  疏:從,順也。虛極至道,冲用無方,在物則通,未嘗凝滯。故凡人欲體斯妙而順事者,不當有所執滯爾。故云從事於道者。
  義曰:大道圓通,物感則應,由謙和柔順可以致之。君剛狠躁戾之人,如飄風暴雨之行,即失道矣。所以人君執道以理民也,事來而循之,物動而因之,萬物之性無不順也。大行之大得福,小行之小得福,深淺之應,由人感通爾。如下文焉。
  道者同於道,
  注:體道者悟道忘言,則同於道。
  疏:順事於道之人,故謂之道者。謂能順事於道,則不凝滯。了悟言教,一無封執,可與道同,故云同於道爾。
  義曰:道者,虛無平易,清靜柔弱,淳粹素樸,此六者道之形體也。虛無者,道之合也;平易者,道之素也;清靜者,道之鑒也;柔弱者,道之用也;淳粹素樸者,道之幹也。行此六者,謂之道。人行與道同,故曰能順事而不滯,悟言教而同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