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道合同乃能長久。
沒身不殆。
能公能王,通天合道,四者純備,道德弘遠,無殃無咎,乃與天地同沒,終不危殆也。
道德真經註卷一竟
#1陰陽:疑前面脫『有』字。
#2熟:原本作『就』,據影宋本改。
#3要妙:影宋本作『要』。
#4疾:疑作『矣』。
#5與天通:原本『通』前衍『道』字。據影宋本刪。
#6主出入人口:原本作『出入於口』,據S.477改。
#7和而不唱:原本脫『和』字,據影宋本加。
#8乃可:原本作『謂』,據影宋本改。
#9如臨危:影宋本作『如臨深危』。
#10縱欲:原本作『從辱』,據影宋本改。
#11一自歸之:原本脫『一』,據影宋本加。
#12谷者:原本作『谷有』,據影宋本改。
#13匿光榮:『榮』原作『盈』,據影宋本改。
道德真經註卷之二
河上公章句
淳風第十七
太上,下知有之。
太上謂太古無名號之君。下知有之者,下知上有君,而不臣事,質朴也。
其次,親而譽之。
其德可見,恩惠可稱,故親愛而譽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