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作凶。
御注: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失常妄作,窮叉矣。○御疏:可謂無慎,不恒其德,窮凶鈴矣。注云不怛其德,或承之羞者,《易》恒卦辭也。○河上公曰:不知道之所常行,妄作巧詐,則失神明,故凶也。○嚴曰:失道之人廢棄經常,事其聰明,縱其志欲,妄作凶行,故知以受禍,明以造殃,深察以死,博辮以亡。夫何故哉,不反元始,不復本根,動與道乖,靜與神殊,存故不能存也,然故不能然也。○榮曰:知常信道,所行皆善,天祐人助,故云吉。
皆道從邪,縱情任意,觸徒妄作,所為失當,人誅鬼害,故云凶也。○成疏:不知性修反德,而會於真常之道者,則起妄心,隨境造業,動之死地,所作皆凶也。
第三示從小入大,妙契虛玄。
知常容。
御注:知守真常,則心境虛靜,如彼空谷,無不含容也。○御疏:知常日明,明則鑒物,物來必應,無不含容,故日知常日容。○河上公曰:能知道之所常行,則除去情欲,無所不包容。○榮曰:知常達理,量等虛空,無所不包,故日容也。○成疏:體凝常一道,悟違順兩空,故能容物。
容乃公。
御注:含容應物,應物無心,既無私邪,故為公正也。○御疏:能含容應物,乃公正無私,無私則天下歸往,是謂王矣。○河上公曰:無不包容,則公正無私,眾邪莫當也。○榮曰:正而無私。○成疏:公,平也。既能包容庶物,所以公正無私。
公乃王。
御注:能公正無私者,則為物所歸往。○ 河上公曰:公正無私,則可為天下王,治身正則形一,神明千萬,共奏己躬。○榮曰:偏私不堪宰物,公正可以君臨也。○成疏:王,往也,只為包含萬物,公正無私,所以作大法王為蒼生之所歸往。 王乃天。
御注:群物樂推,如天之覆則與天合德也。○御疏:惟天為大,惟王則之,其德同天而無不覆,故日王乃天。○河上公曰:王能德合神明,乃與天通也。○榮曰:無心廣覆,運行以時。○成疏:既作法王#6化主,為物所歸,復蔭覆含靈,同於昊昊。
天乃道。
御注:王德如天,乃能行道。○御疏:王德如天,則無為而理,道化乃行,故云天乃道。○河上公曰:德與天通,則與道合同。○榮曰:與天地合德,共道齊真,疏通無滯,動皆合理。○成疏:既合上天覆物平等,又同大道生化無窮。 道乃久。
御注:道行天下,乃可以久享福祚矣。○御疏:道乃久,投身不殆,言守靜致虛,歸根復命,其德如此,可以為王。王德合天,乃能行道,道行則久享福祚,天下之人就之如日,戴之如天,澤之如雨,望之如春,則終歿其身,復何危殆之事?故云歿身不殆。○河上公曰:與道合同,乃能長久。○榮曰:道則自古以固存,聖則永享無期壽也。○成疏:量等太虛,無來無去,心冥至道,不滅不生,既與此相符,故義說為久。
歿身不殆。
御注:同天行道,則終歿其身,長無危殆之事矣。○河上公曰:能公能王,通天合道,四者純俗,道德弘遠,無殃無咎,與天地俱沒,而不危殆也。○榮曰:沒,終也。與天為期,與道同久,終於此身,永無危殆。○成疏:沒,滅也。殆,危也。匿端滅迹,謂之沒身。應感赴機,謂之不殆。又解:迹有興廢,故言沒身,本無生滅,故言不殆。
道德真經德慕疏卷之四竟
#1何:原作『可』,據文義改。 #2何:原作『可』,據文義改。 #3昔:原作『者』,據文義改。 #4彼:原作『波』,據文義改。 #5日:原文無,據文義加。
#6王:原作『二』,據文義改。
道德真經玄德纂疏卷之五
唐玄宗御注并疏 河上公嚴君平李榮注 西華法師成玄英疏 濛陽強思齊纂 太上下知章第十七
太上章所以次前者,前章明至極妙本,勸物起修,故次此章,顯應感隨時,從本降迹。就此章中,分為二別,第一明根性不同,機悟差異。第二嘆至德潜運,知若不知。 第一明根性不同,機悟差異。
夫栗陸為君,赫胥當代,皆遵至道,不事文華,十二帝之安時,數萬年之流美。上自為主,無事無為,上下無知,不相親事,人如野鹿,君若標枝,俗成大道之鄉,物致華胥之野,真氣篤厚,飲啄淳和,率道性之自然,挺太樸之皆一,其壽遠,其心真,何以致之,實賴無為之力也。
太上,下知有之。
節解:謂上知泥丸,下知丹田,牡牝會絳官,閉心握固,元氣流行,耳聞神聲,下知腹嗚,行一御之,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