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根而靜,靜而復命,邇則靜而正者,非與物辮之時乎?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徽宗註曰:道覆載天地者也,天無不覆,地無不載,王者位天地之中,而與天地參,故亦大。疏義曰:道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列子所謂天地之表不有大天地者乎,則道能覆載天地矣。輕清在上者為天,及其無窮,則星辰萬物無不覆焉。重濁在下者為地,及其廣厚,則華嶽河海無不載焉。王者體是,位乎其中,達為三才,有相通之用,辮為三極,有各立之體,固能擬天地而參諸身矣。此域中之大所以有四。
雖然,由非大而列為大,猶未離乎有形,自太一而分為四,猶未離乎有數,雖曰有形而不礙於形,雖曰有數而不制於數,玆其所以為大歟?
域中有四大,而王處一焉。
徽宗註曰:自道而降,則有方體,故云域中。靜而聖,動而王,能貫三才而通之人道,於是為至。故與道同體,與天地同功,而同謂之大。疏義曰:道之未降,則合於渾淪而無分,故上言混成道之。既散則囿於方體而可見,故此言域中。方未離神天之本宗,是為靜而聖,及其應帝王之興起,是為動而王。惟由靜而動,由聖而王,斯能通天地人而盡人道之極。夫興事造業,其一上比者,王也。其一上比則與天同矣,蓋以王者能盡人道,能盡人道則同乎天故也。
經曰:王乃天。夫王道如此之至宜乎?域中之大而與居其一也。夫然故道隱無名,獨與之遊,既與道同其體,天地設位,聖人成能,又與天地同其功,則道也、天地也、聖人也同出一本,貫而通之,盡人而同乎天,體天而同乎道,未可以差殊觀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徽宗註曰:人謂王也,天不產而萬物化,地不長而萬物育,帝王無為而天下功,其所法者,道之自然而已。道法自然,應物故也。自然非道之全,出而應物,故降而下法。疏義曰:上言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此言人法地,是以知其人謂王也。夫天無為以之清,任萬物之自滋,則不產而萬物化,斯天之神也。地無為以之寧,委眾形之自殖,則不長而萬物育,斯地之富也。上必無為而用天下,下必有為為天下,用則無為而天下功,帝王之大也。
三者如此,凡以法道之自然故也。蓋人非不法天也,而曰法地,地非不法道也,而曰法天,則以語道必有其序故也。要之皆本於自然而已,故終之以道法自然。且即有物論之,則自然在其上,即非物論之,則自然在其下。有自則有他,有然則有滅,自然非道之全也,而道法之者,道出應物,其法之也降而下法故也。莊子曰:偶而應之者,道也。此之謂歟?
重為輕根章第二十六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徽宗註曰:重則不搖奪而有所守,故為輕根。靜則不妄動而有所制,故為躁君。靜重以自持,則失之者鮮,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是以履畏塗而無患。疏義曰:楊雄曰:取四重。重則不輕矣。經曰:守靜篤。靜則不撓矣。惟不輕,則物不能遷而中有所主,故不為搖奪而有所守。惟不撓,則未嘗躁進而能應群動,故不為妄動而有所制。重而有守,所以為輕根;靜而有制,所以為躁君。能自守以靜,則群動不能遷;
能自持以重,則外物不能汨。失之者鮮,固其所也。凡物之行有累,則重而遲,無累則輕而速。行以輕為速,然必待輜重以自給,雖履畏塗而無中道之困,是以無患也。
雖有榮觀,燕處超然。
徽宗註曰:榮觀在物,燕處在身,身安然後物可樂。 疏義曰:莊子曰:駢於明者,亂五色,淫文章,青黃驚散之煌煌。此榮觀所以為在物。孟子曰:四支之于安佚也。此燕處所以為在身。文王誕,先登于岸,其身安矣,然後臺沼之樂見于靈臺。身安然後物可樂,於此可見。是以雖有榮觀,必先以燕處超然也。
如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 徽宗註曰:天下,大物也。有大物者,懍乎若朽索之馭六馬,故不可以身輕天下。 疏義曰:無為而寡過易,有為而無累難,治天下者豈可易而為之耶?禹稱堯曰惟帝其難之,湯自謂曰慄慄危懼,凡以有為者,難於無累故爾。然則有大物者,宜懍乎若朽索之馭六馬,故不可以身輕天下。 輕則失臣,躁則失君。
徽宗註曰:不重則不威,故失臣。不倡而和則犯分,故失君。 疏義曰:貌重則有威,自然之理也,不重則不威矣。蓋君尊而臣卑,唯君尊,故不欲輕。君倡臣和,自然之分也,不倡而和則犯分矣。蓋君先而臣從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