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3-道藏 -01-正统道藏洞神部

312-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道德真经集义-元-刘惟永-第124页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趙實庵曰:初示無用為用祖:一、申乾坤往復。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道以虛而為用,未見用之功,因實而方顯。物以實而為體,未見虛之之利,取虛以為容。一體一用互相發明,一有一無方能顯著。大率無用之用,道理昭然,無功之功,道妙莫測。乃知實不為用,虛則理通,假三物以露機,試二端而窺測一者,丹准月法進退,三十日而剝復自然矣。一為轂,一雖有而不用,三十為輻,一月之數,咸周此則。
以虛運有,非轂則輻無所安,猶之以道御時,非日則月不生,體陰虛待實借晦朔以成,明陽實函虛,養蟾蜍而孕魄。此修丹者取乾坤往復,明有無之利然爾。故道本無象,而丹生自然,引轂輻彰五六之宗,陳有無為利用之本,是知道者虛而應萬物之用,實則礙而不通。故明無之以為利,有之以為用。輻與轂,車之成體也。輻之用在轂,虛以運物,若使轂實輻,孰安焉?又云:車上屋也。當其無者,謂轂之虛處也。以輻實空車,斯用矣。
至于運載不已,則車之利始存焉。是以有者為利,無者為用。二、指以埏埴。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埏埴者,埏和土埴黏土為器也。今瓶盎之類是也。取其虛中以為用,可用則器之利也。天地以虛無而生萬物,大道以虛無而函天地人,以虛心而應萬有。埏埴以虛中而受諸物,則知埏埴為有之利,虛中為無之用。前舉轂輻之義已明,再申埏埴而曉。蓋有無體用全道之功,其義淵微,未易通矣。此實性與天道者也。故又舉之以次戶牖。
三、指以戶牖。鑿戶牖以為室,堂其無#1,有室之用。障所以礙明,虛故能容物。凡以取其虛中為用也。半門為戶,交木為牖。戶以開閉為功,牖以竇明為用。戶牖不鑿,堂室奚存?去礙者以為虛,室取虛處以為起居,故戶牖為利,室為用。蓋戶牖有可室之用,因之然後能成。然非止此三者,取虛為用,物物亦然。谷以虛故應,管籥以虛故聲,器皿以虛故容,舟船以空故載。太上指此三者,餘可例之。後明有無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以器顯道,道即明於器中。以無為用,用即非於實處。然器不可毀,毀器則用不可明。託物顯言,非物則言無所寄,是以車虛成運載之功,取乾健能生萬物者如之。埏埴有虛中之用,取坤虛而受萬物者如之。戶牖有堂室之用,比心虛而供萬事之求者如之。則知無自有成,道因器顯,孰謂虛無無用?不知終日之用在無。止謂形迹為真,不知形迹之用為蔽。莊子曰:空虛不毀,萬物為實。利用雙明。《繫辭》曰:乾坤毀則無以見易。
虛實通照,然後知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者也。
  邵若愚曰:三十輻共一轂至無之以為用。老子以車器室明物理有無利用,藉有之以為利,便於無之中乃見妙有不窮之用。且如車,今之十八,古之三十輻共凑一轂為輪,藉輪為有形之利,當其無中妙有,在於運轉,故知無者為車之用也。埏埴搏以為器,籍器為有形之利,當其無中妙用,在於盛貯。乃知無者為器之用也。
古之穴土為居,鑿戶而出入,為牖以視外,然後君臣父子宗廟寢筵之制以為室,藉室為有形之利,當其無中妙有,在於居處,乃知無者為室之用也。故見有之以為利,便無之以為妙用,是以藉幻身為利,以無心之心為用。使學人體無理有無而道之利用。
  王志然曰:三十輻共一轂至無之以為用。夫人之有生,寓形宇內。日用之急務,有身之所欲,斷不可無者有三。曰車馬,曰器具、曰室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利用稍不得其所安,反為有身之大患也决矣。人不能知之者,必先揣己之合宜,然後從事之可否。且車之為用,上自天子下至庶人,盍各有分。天子之車又曰萬乘,諸侯曰千乘,卿大夫曰百乘,而庶人不過疋馬單車而已。
少則不為不多,多則必出乎僣,更加飾之,雕鞍綉勒,而不謂之詭譎亂常而何?所以古人尚其質樸,乘騎步趨,亦必有禮。故夫子步亦步,夫子趨亦趨,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者是也。或秣馬脂車,似亦嫌其過分馳騁,失吾聖人執古御今純素之道。至有出為畋獵,携輪折軸,終焉不及之繆豈其宜哉?若夫埏埴者,則範坯黏土陶器之屬是已。古人適得則用,用已奔之,初無愛吝,終無厭弃之私。民用飲食,亦足自樂。豈知器具所以美惡如何哉?
近古以降,所尚特異,貴富逸豫,世無與匹,猶晞不貴難得之貨,以資口體之適,曾莫之知。至有自盈傾覆之禍,無他焉,所失者衽席之上,飲食之間,戒之失漸矣。經曰鑿戶牖以為室。以此則上古巢居穴處之謂,初避寒暑,庇風雨而已。而帝堯土階三尺,茅茨不剪,民則安其居,樂其俗,天下大治焉。
五霸與古相去幾何,則其雕梁峻宇,棟宇橈雲,猶狹其所居,恥其未盛土木之功,赭堊之色無遺巧焉,五府為之虛恬不自覺,良由不能以身觀身,以家觀家,以鄉觀鄉,以國觀國,以天下觀天下,不鞭其後之過歟。於戲,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有之與無,虛實相假,虛則莫睹其跡,跡則因有而有之。以無為論,豈知夫跡之所以跡哉?故老子推此三者,以明有無利用之極致。車則善載,器則善盛,室則善藏,設為形器無非有也。
失之於無,則不能為用。失之於有,則不能為利。所以無之與有,利之與用,雖古大聖人亦取法焉。學者不可自蔽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