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誠自信,則以道御天下,足矣。惟自信之誠不足,而後申之以勸賞,重之以刑政,而民始有不信之心矣。
猶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
希言自然而民服無為之化,則太古之治可復,故曰聲色之於化民,末也。
右十七章 河上名淳風。此章贊太古無為之化,而警風俗之日下也。
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大道之隆,七義之實,隱然於其中而民不知,所謂純樸不殘,孰為犧樽是也。然犧樽亦豈離純樸而別為一物哉,特其智慧已出而詐偽亦由是而滋矣。文定曰:堯非不孝而獨稱舜,無瞽史也;伊周非不忠而獨稱龍逢、比干,無桀紂也。
右十八章 河上名俗薄。此章蓋深憫世道之不古也。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
惟不居其聖,則絕無自聖之心。去小智則大智明,故使民各安其性命之情,而其利博矣。
絕仁棄義,民復孝慈;
夫仁義之實,本為孝慈。惟假其名而忘其實,則其本迷矣。故欲棄絕其進,而復其良知良能之初,則七義之實可不言而盡矣。
絕巧棄利,盜賊無有。
文定曰:巧所以便事也,利所以濟物也,二者非以為盜,而盜賊不得則無以行。
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
令,平聲。屬,之欲切。聖智、仁義、巧利,此三者皆道中之事,由後世徒徇其名,用之以為文飾,而內誠不足,乃專以智力持世,豈足為善治哉。至於末流,必有不勝其害者矣。故令反其本而有所統屬,則天下之民各復其性矣。所謂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及我無為而民自化云云,是矣。
見素抱樸,少私寡欲。
見,賢遍切。此乃屬之之地,棄絕之機要也。
右十九章 河上名還淳。此章尊素朴之風,去私欲之累,則其利博矣。《陰符經》 云:絕利一源,用師十倍。是也。或云絕者非去絕之絕,乃極其至而人不可及之謂也。必有絕聖然後能棄私智,下意同。
絕學無憂。
得道忘詮,釋然無累。
唯之與阿,相去幾何?
唯,維水切,聲順而恭譍也。阿,烏何切,聲高而慢譍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