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刑其威極盛,幸能厭服人民萬物,何故反不能拘制其士眾,獨不怪斯耶?明刑不可輕妄用,傷一正氣,天氣亂,傷一順氣,地氣逆,傷一儒,眾儒亡,傷一賢,眾賢藏。凡事皆有所動搖。故古者聖人聖王帝主,乃深見是天戒書,故畏之不敢妄為也。恐不得天心,不能安其身也。上皇天德之人,乃獨探見道德之明效也。不厭固,不畏駭,而士眾歸之附之,故守道以自全,守德不敢失之也。
子德吾書誦讀之,而心有疑者,常以此書一卷,自近旦夕常案視之,以為明戒證效,乃且得天心意也。違此者,已與天反矣。是猶易之乾坤,不可反也。猶六甲之運,不可易也。猶五行固法,不可失也。猶日月之明,不可掩蓋也。猶若君居上,臣在下,故不可亂也。此所以明天地陰陽之治,有好行德者。或有愚人反好刑,宜常觀視此書,以解迷惑,務教人為善儒,守道與德,思退刑罰,吾書口口正天法度也。夫為道德易乎?為刑罰難乎?
愛之則日多,威之反日無也。子疾去矣,為天傳吾書,毋疑也。吾書言不負於天地六合之擾擾也。唯唯。誠歸思過,惟論上下,不敢失一也。行,戒之慎之。子不能分別詳思吾書意,但觀天地陰陽之大部也。從春分到秋分,德居外,萬物莫不出歸王外,墊蟲出穴,人民出室。從秋分至春分,德在內,萬物莫不歸王內,墊藏之物悉,入穴,人民入室。是以德治之明效也。從春分至秋分,刑在內治,萬物皆從出至外,內空寂然獨居。
從秋分至春分,刑居外治,外無物無氣,空無士眾,悉入從德。是者明刑不可以治之證也。故德者與天並心同力,故陽出亦出,陽入亦入,刑與地並力同心,故陰出亦出,陰入亦入。德者與生氣同力,故生氣出亦出,入亦入。刑與殺氣同力,故殺氣出亦出,入亦入,德與天上行同列,刑與地下行同列。德常與實者同處,刑與空無物同處。德常與興同處,故外興則出,內興則入,故冬入夏出。刑與衰死氣同處,故冬出而夏入。死氣者清,故所居而清也。
故德與帝王同氣,故外王則出陰,內王則入刑。刑與小人同位,故所居而無士眾也。物所歸者,積帝王德,常見歸,故稱帝王也。刑未嘗與物同處,無士眾,故不得稱君子。是故古者聖人獨深思慮,觀天地陰陽所為,以為師法,知其大口口萬不失一,故不敢犯之也。是正天地之明證也,可不詳計乎?可不慎哉?自然法也,不以故人也,是天地之常行也,今悉以告子矣。子宜反復深思其意,動作毋自易。唯唯,不敢負。
行,吾已悉傳付真法語於子,吾憂解矣。為天除咎,以動至德,以興王者。子毋敢絕,且蒙其害。唯唯。
右案天法以明古今前後治者所好得失訣。
太平經卷之四十四竟
太平經卷之四十五
起土出書訣第六十一
下愚賤生不勝心所欲問,犯天師忌諱,為過甚劇,意所欲言,不能自止,小人不忍情願,五內發煩懣梱悒。請問一大疑,唯天師既待以赤子之分,必衰原其饑渴汲汲乎。行道之,何謙哉。唯唯。今天師乃興皇天后土常合精念,其心與天地意深相得,比若重規合矩,不失毛髮之間也。知天地常所憂口口,是故下愚不及生,冒慚乃敢前具問,願得知天地神靈,其常所大忌諱者,何等也?善乎,生精益進哉。
子今且可問,正入天地之心意,人得知之,著賢人之心,萬世不復去也。吾常樂欲言,無可與語。今得真人問之,心中訣喜,且為子具分別道之,不敢有可隱匿也。所以然者,乃恐天地神靈深惡,吾則為身大灾也。真人但安坐明聽。天地所大疾苦,惡人不順與不孝,何謂也?願聞之。善乎,子之難也。夫天地中和凡三氣,內相與共為一家,反共治生,共養萬物。天者主生,稱父。地者主養,稱母;人者主治理之,稱子。
父當主教化以時節,母主隨父所為養之,子者生受命於父,見養食於母。為子乃當敬事其父而愛其母。何謂也?然父教有度數時節,故天因四時而教生養成,終始自有時也。夫惡人逆之,是為子不順其父,天氣失其政令,不得其心。天因大惡人生灾異,以病害其子,比若家人,父怒治其子也,其變即生。父子不和,恨子不順從嚴父之教令,則生陰勝其陽,下欺其上,多出逆子也。
臣失其職,鬼物大興,共病人,姦猾居道傍,諸陰伏不順之屬,咎在逆天地也。真人是又可不順乎?此乃自然之衛,比若影之應形,與之隨馬不脫也,誡之。唯唯。今謹已敬受師說天之教勑,願聞犯地之禁。諾,真人明聽。唯唯。天者乃父也,地者乃母也,父與母俱人也,何異乎?天亦天也,地亦天也,父與母但以陰陽男女別耳,其好惡者同等也。天者養人命,地者養人形,人則大愚蔽且暗,不知重尊其父母,常使天地生凡人,有悔悒悒不解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