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所去手足甲燒灰,和水服之,三屍九蟲皆滅,名日斬三屍。
修合藥法
凡修合藥時,先須齋戒志心,焚香爭掃一室,不得令鷄犬貓兒、仔子婦人、一切穢濁之物來見,然後驗。 醫傳屍方越王文
湖南長老,法名清,於南嶽天福二年八月十二日,收得越王時古方。前越王說文,後有方及符法,自後醫救萬餘人,於淳化九年傳授於丁相公。後至祥符七年,雷使得此方,後救百餘人。越王留文曰:駙馬劉志家,三百餘口,因買一婢,姓馮名捧書,一日忽患寒熱不定,服藥無效,約得一百餘日,甚瘦弱,忽然而死。不經五日,有子劉祥,年二十歲,忽然得疾如前婢,服藥醫救又百餘日,忽然而死。自後如此病者,死百餘人,皆為此疾。
又駙馬忽然有此寒熱,服藥無效,越王遂大張於朝門,詔名醫十日,茅山道士姓李名同,因入越王城問天使,天使曰:并未有識此證,先生莫能治此疾。先生日:此疾多證,或死不明,或夢中得物,夢中見蟲,夢中同行;或同酒食語話,出入惡風;又有令人寒熱,有嗽者;有或傳染前患者,衣服家事皆受此患也。其傳氣出屍蟲,多飛入衣服臥具化卵,若得人氣血,立化為蟲。自髮尾毛孔,先食血脈,次食五臟,令人瘦弱。如食心臟後,其蟲即化為鬼,其藥不能醫治。
若未食心臟,下藥投符取蟲,蟲瀉下皆治。疾共八九傳,只有屍氣無蟲,藥下取惡物青黃如膠,亦安也。立去身上衣服,如前死人等物,三日不得在家,使用患人收掌。如不信,立依前受疾。劉志乃煎鬼哭飲子。
取傳屍癆蟲,鬼哭飲子。
天靈蓋酥炙 鱉甲酥炙 柴胡去蘆 阿魏 安息香 貫衆 桃仁二十一個,去皮尖 木香十分 豉心半合 青蒿半握 甘草二寸,生剉檳榔各一分 辰砂半分,別研 麝一錢,別研 赤腳蜈蚣以竹筒盛,薑汁浸,乾取一分用 烏鷄糞一分,先令鷄於五日前以火麻仁飼之,五日後方取其糞用
右件自檳榔起,五味為末,研勻,分為三貼,於六甲建日或除日貼此藥。先以童子小便二升,隔夜浸前藥十一味,於星斗露天之下,至四更時煎至八分,濾去渣,分為三服。每服用散子藥一貼,五更初溫溫頓服,即穩睡臥。至二三點時,又吃一服。至日出時,覺腹中欲利。如未覺,又進一服,是第三服。如利,即不用進此第三服也。取下惡物并蟲,以盆盛之,其蟲或似蜣螂、蛇虺,或如蜈蚣、蜘蛛、蚯蚓狀,急以油火并穢物併燒殺之,其身上所著衣服薦褥盡易燒之。
食葱粥,將近不住,服後主療數日後,夜夢人哭泣相別,是其驗也。如取下得蟲,看其嘴或青赤黃色可療,如黑色與白色,乃是食人精髓,即不可療也。雖不可療,亦絕後患。又合此藥時,卻不得令患人聞其氣息,恐蟲聞其氣後難取下,并煎時亦不得令聞知,合藥亦不得在病家。
治癆取蟲,經驗天靈蓋散。
天靈蓋兩指大,以檀香煎湯洗過,用酥塗炙,咒七遍云:雷公神,電母聖,逢傳癆,便須定,急急如律令 阿魏二分,細研 麝香三分,別研 辰砂一分,別研 安息香三分,銅刀子切,入缽內研,同諸藥拌和 檳榔如鷄心者五個,為末 連珠甘遂二分,為末,一本不用此味
右六味研極細,和令勻,每服三大錢,同後湯使下。薤白葱白各二七莖青蒿二握甘草二莖,五寸許桃枝以下并用向東南嫩者柳枝桑白皮一云桑枝酸石榴根一云枝,各二握,七寸許右八味須選净潔處採,用童子小便四升,於銀石器內文武火煎至一升,濾去渣,分作三盞,將前藥末調下,五更初服。男患女煎,女患男煎。服藥後如覺欲吐,即用白梅肉止之。五更盡覺臟腑嗚,須轉下蟲及惡物黃水、異糞異物。若一服未下,如人行五七里又進一服,至天明更進一服,并溫吃。
如瀉不止,用龍骨、黃連等分為末,熟水調下五錢,次吃白梅粥補之。
論已試功效
嵓叟自老叟處得此神方,應驗非一,今連一二事書于篇後,庶使來者知用藥之功效焉。一職方郎中游烈者,邵武寧人也。其子之婦,年十六得病,渾身壯熱,咳嗽痰涎,月候不通,飲食臧少,不歲餘,衆醫不救,用天靈蓋散服之,取下蟲一枚,如娛蚣之狀,當時鉗入沸油鼎中煎之,投於江,遂瘥。一有一男子三十歲餘,患病懨懨,飲食倍多,而不生肌肉,每日常須肉食,如或稍饑,腹內疼痛,倦怠。遂以天靈蓋散服之,取下赤小蟲,其數有十,內有一蟲其色微紫,大於衆蟲,頭有細毛。
自後用藥補理遂安。兼進真蘇合香丸。一有男子一人,年五十,每日須酒數升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