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受《黃庭經》者,經盟立誓,期以勿洩。古者用玄靈之錦九十尺、金簡文鳳之羅四十尺、金鈕九雙以代割髮歃血勿洩之約,此物是神鄉之奇帛,非赤縣之所有,今錦可用白絹羅,可用青布,鈕可用金鐶,亦足誓信九天,制告三官,皆奉有經之師。
右出《洞真黃庭內景經》
凡受《外國放品經》,弟子齎上金九兩、文之繒三十六尺為信。
右出《 洞真外國放品經》
凡受紫書者,依九真玄科,修行法度,案盟齎信金魚主龍各一枚,紫繒百尺、青紋四十尺,詣經師而授之。
右出《洞真青要紫書經》
凡受金書者,弟子齎上金二兩、青紋四十尺、白羅九十尺,告盟而傳。
右出《洞真玉珮金鐺太極金書上經》
凡受《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經》,盟用玉札一枚,長一尺五分,廣一寸四分,以四極上真之盟,又用黃素四十尺、金鐶兩雙,以代歃血敢宣之約。
右出《洞真黃素四十四方經》
凡受七星移度者,齎青紋三十一尺、赤繒七十尺鳳紋之羅九十尺、金鈕七雙、金魚玉龍各一雙,以為告盟之信。
右出《洞真天關三‘圖七星移度經》
凡受《太霄琅書》,受者齎上金九兩、紫紋九十尺,以誓九天之信,師然後盟傳。
右出《洞真太霄琅書》
授度品
凡傳授之時,有經之師當先求感應,然後傳之。當入室燒香,密願神明,乃心拜經前,微祝之曰:
太上元君,仙都大神,今日吉日,八願開陳。欲傳其上法,敢告靈元,未知可否?須應乃宣。祝畢便寢,必獲靈應,子自知其善否之心,審可授之方。
凡經師傳經之法,先心拜四方,以祈神明為宗師之主,徐乃執經起立,仰天而祝,告誓神靈,以為玄科之約。當說受經者之姓名,并啟大神陳授經之品目,為之科條銘策,令麗文傳辭而陳之。祝畢,弟子再拜跪受。受畢,又再拜。此真人告神之盟內法,不必盡存,割血為盟,敢漏之約。
凡經師傳授之時,皆當如法清齋別處,不交人事,先啟告神明,求諸密感,徐乃傳之。若真應橫錯,所感非祥者,此天靈顯報,不使傳也。若子不慎神明,違而傳二人,依黃素之科,子受冥考,七祖魂魄長閉地獄,身亦將亡,仙安可冀?
右出《洞真黃素四十四方經》
太上曰:道陵當知欲受法人有十相可與此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