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盟,為不宣不洩之信誓,後聖以歃血犯生炁之傷,剪髮違膚毀之犯,謹以黃金代刺血之信,青柔之帛三十二尺當割髮之約。師受誓物,不得散為私利,藉以濫用,皆當施山棲高隱單棲貧道者。
右出《洞真太上飛行羽經》
凡受《大有妙經》者,齎上金三兩、紫紋百尺、青繒二十七尺、赤絲五兩、沉香一斤、丹一兩,詣師求受。
右出《洞真素靈大有妙經》
凡受《胎精中記經》,齎上金一斤、白絹八十尺、丹一斤,以代列誓北向,脆盟而傳,不得輕盟無信。
右出《洞真九丹上化胎精中記經》
凡受《九赤斑符經》,弟子齎上金三兩、五色紋繒各五十尺、錦繒三十尺、上香一斤,詣五色之巖,告五帝而傳。
右出《洞真上清九赤斑符經》
凡受紫鳳赤書,弟子齎金虎札各一枚、紫紋九十尺、朱一斤,共告祝盟而傳。
右出《洞真龍景九文紫鳳赤書經》
凡受金虎真符者,齎金虎玉鈴、素錦玄羅各三十尺,以為金真之誓,盟於天地不宣之約。
右出《洞真太微天帝君金虎真符》
凡受真虎符者,齎上金十兩,以為神真之信;錦九十尺,以誓九天;青繒三十尺,以盟其心。好道樂真,勤心注玄,無吝財物。
右出《洞真太上玉綬神虎真符》
凡受《八素真經》者,有經之師白絹四十尺,銀鐶二雙。
凡受修五通之事者,有經之師青布三十二尺,為終身不洩之約。
右出《洞真八素真經》
凡受三元玉檢,弟子齎上金五兩、鳳文之羅九十尺、文之繒三十二尺,詣師共登本命嶽受經。
右出《洞真三元玉檢布經》
凡受《寶真上經》,弟子齎上金九兩、丹地黃錦四十七尺、青布二十二尺、金魚玉龍各一枚,登盟北向告九天而傳。
右出《洞真元始變化寶真上經》
凡受《黃庭經》者,經盟立誓,期以勿洩。古者用玄靈之錦九十尺、金簡文鳳之羅四十尺、金鈕九雙以代割髮歃血勿洩之約,此物是神鄉之奇帛,非赤縣之所有,今錦可用白絹羅,可用青布,鈕可用金鐶,亦足誓信九天,制告三官,皆奉有經之師。
右出《洞真黃庭內景經》
凡受《外國放品經》,弟子齎上金九兩、文之繒三十六尺為信。
右出《 洞真外國放品經》
凡受紫書者,依九真玄科,修行法度,案盟齎信金魚主龍各一枚,紫繒百尺、青紋四十尺,詣經師而授之。
右出《洞真青要紫書經》
凡受金書者,弟子齎上金二兩、青紋四十尺、白羅九十尺,告盟而傳。
右出《洞真玉珮金鐺太極金書上經》
凡受《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經》,盟用玉札一枚,長一尺五分,廣一寸四分,以四極上真之盟,又用黃素四十尺、金鐶兩雙,以代歃血敢宣之約。
右出《洞真黃素四十四方經》
凡受七星移度者,齎青紋三十一尺、赤繒七十尺鳳紋之羅九十尺、金鈕七雙、金魚玉龍各一雙,以為告盟之信。
右出《洞真天關三‘圖七星移度經》
凡受《太霄琅書》,受者齎上金九兩、紫紋九十尺,以誓九天之信,師然後盟傳。
右出《洞真太霄琅書》
授度品
凡傳授之時,有經之師當先求感應,然後傳之。當入室燒香,密願神明,乃心拜經前,微祝之曰:
太上元君,仙都大神,今日吉日,八願開陳。欲傳其上法,敢告靈元,未知可否?須應乃宣。祝畢便寢,必獲靈應,子自知其善否之心,審可授之方。
凡經師傳經之法,先心拜四方,以祈神明為宗師之主,徐乃執經起立,仰天而祝,告誓神靈,以為玄科之約。當說受經者之姓名,并啟大神陳授經之品目,為之科條銘策,令麗文傳辭而陳之。祝畢,弟子再拜跪受。受畢,又再拜。此真人告神之盟內法,不必盡存,割血為盟,敢漏之約。
凡經師傳授之時,皆當如法清齋別處,不交人事,先啟告神明,求諸密感,徐乃傳之。若真應橫錯,所感非祥者,此天靈顯報,不使傳也。若子不慎神明,違而傳二人,依黃素之科,子受冥考,七祖魂魄長閉地獄,身亦將亡,仙安可冀?
右出《洞真黃素四十四方經》
太上曰:道陵當知欲受法人有十相可與此經。
一者,好求勝法,從善如流。
二者,好近賢智,无疑行。
三者,聰喆,賞別真偽。
四者,謹慎,言不過行。
五者,柔和,少无過惡。
六者,能師勝己,无憍慢心。
七者,敬師重教,如貧得寶。
八者,能奉師長,不辭勤勞。
九者,已於先師有報復心。
十者,慇懃請受,晝夜不懈,是為十相。
子明啟太上曰:若將來世有學真道士未見真經,忽於山巖或於異學道士外道諸邪見家得此經者,披尋首尾,知是真要,无師可受,便得奉行,得傳度以否。
太上曰:便得奉行,身自修之,如經至,不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