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曰:凡觀門左右,皆別開車馬牛驢出入門,不得於正門中來往。
科曰:師房在天尊殿堂周迴四方安置,間架多少,各依當時所造。
科曰:凡道士、女冠入道,即須受持經戒、符籙,須別作受道院造壇,及對齋堂靜室,緣法所須,皆備此院。
科曰:凡道士、女冠身亡,皆別置昇遐院,須別立一院造堂一室,供器所須,皆備此院。
科曰:凡道士、女冠死,法眾同義,須相開度,宜近昇遐院,造燒香院,安几席牀座,一事已上,備此院內。
科曰:凡觀天尊殿前,皆須築土,或壘甎砌石。若構木作壇,三級、五級,至十二級,皆按本經,欄纂門牓,並須如法。
科曰:凡是殿堂、樓閣、臺榭、引院,並須作行廊、步廊、軒廊、房宇,使四面周帀。
科曰:凡淨人坊,皆別院安置,門戶井竈,一事已上,並不得連接師房。其有作客,亦在別坊安置。
科曰;凡車牛騾馬,并近淨人坊,別作坊安置。不得通同師房,及齋廚院內出入,并近井竈。
科曰:凡十方道義,或為法,或緣身,來詣觀中,所將人畜,皆別安置。不得師例,須別立客院。若未有別院,即安淨人坊,驢騾置驢騾坊,所損常住,皆須陪填,不得直爾,師同法眾例。
科曰:凡有俗客,或門徒,若本部官人,皆別安俗坊,所將人畜,並不得侵損常住,若贖者住。
科曰:凡藥者,救病所須,當別立藥圃栽蒔,當處所有。
科曰:華果供養之先,繞觀院內,及廊舍內外,皆栽花果珍草,以時收採,供養三寶。
科曰:凡菜,齋食所資,當除五辛之外,時有名菜瓜瓠之屬,皆須種植。
科曰:莊田碾磑,常住所資,隨處訪求,依法置立。其中區別淨穢,檢校營為,皆適當時,務令得所。
科曰:凡出家之人,務存清素,遠棄驕奢,須從儉省。所居之處,皆不得華麗靡曼,牀席器玩,并須敦朴,不得同俗,使內外開通,表裹無擁,不得以簾幔帷幌而自隱藏其繩牀。凡拂、如意、香鑪、法具,常安左右。凡諸非法器服玩弄,皆不得畜。此道士之重戒。
科曰:凡觀,皆須別造一院,屋宇如法,擬供修造天尊等,功德所須,浴室釜竈之屬,並備其內。
科曰:凡天尊殿堂,及諸別院,私房內外,皆種果林華樹,綠竹清池,珍草名香,分階列砌,映帶殿堂,蒙籠房宇,使香起靈風,華明慧日,時歌好鳥,乍引高真,上擬瑤臺,下圖金關,契心之所,是焉棲記。
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始卷之一竟
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始卷之二
造像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