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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正统道藏太玄部-周易参同契注---佚名*导航地图-第5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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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離不以金火,既施於用,而遂失其明。而金亦常不失其重者,生生而不窮也。日月之形常如是者,其源本至堅固也。雖然,惟金火施為金丹之用,則可以如是。苟為不然,則《黃庭經》所謂葉去樹枯失青青,氣亡液漏非已形者,又不可與此同日語也。《經》曰:初正則終脩,榦立末可持。此之謂也。大抵金常生於坎,亦隨日魂之消長,而為盛衰也。故朔日一受日符,則愈生而愈盛。自陰符生而至於晦,則月魄化為坤矣。故金返歸其母,乃坤之土為金之母也。
故雖然陰極則.陽生。故月於晦夜已包乎日之魂,如坎之孕于坤中也。但其明未著於外,而特隱藏於匡郭之中.,而沈淪於洞虛之內也。然當此之時,金丹得以復其故性,而其明愈熾矣。
右第三十章
子午數合三,戊己號稱五。三五既諧和#49,八石正綱紀。呼吸相貪欲#50,佇思#51為夫婦。黃土金之父,流珠水之母。水以土為鬼,土鎮#52水不起。朱雀為火精,執平調勝負。水盛火消滅,俱死歸厚土。三性既合會,本性共宗祖。


坎為水,一數也。離為火,二數也。合之而為三矣。坎管戊,而離管己;戊己屬土,五數也。故為三五。二者,夫婦之義,故和諧。八石者,《黃庭經》以為八素瓊是也。謂自初八而至十五,八日所探之丹資也。二者相貴為夫婦,爻須呼吸以求之。蓋出日則呼,入月則吸。黃土脾液也,故能生金肺液也。流珠謂太陽流珠,亦肺液也,故能生坎水。然坎水之為物,當陰符一至,則陽氣索滅藏,體魄化為坤。坤屬土,故水為之鎮,而微弱不振矣。非得火精而為之調和,安能以返其魂哉?

惟當陰盛火消之餘,故此水終為土所制,而無生意矣。然謂之水盛,而不言陰盛者,蓋自下弦而至三十日,以時則屬乎冬,以方則象乎北,故日水盛。三性共祖宗者,蓋人之始受胎也。以父精為主而化成五藏,故五藏之五行皆宗於水也。
右第三十一章
巨勝尚延年,胡麻也。還丹可入口。金性不敗朽,故為萬物寶。術士服食之,壽命得長久。土遊於四季,守界定規矩。金砂入五內,霧散若風雨。黑蒸達四肢,顏色悅澤好。髮白皆變黑,齒落生舊所。

老訪復丁壯,耆嫗成姥女。改形兔世厄,號之日真人。
坎中之金制為還丹,終不敗朽,故萬物之中最為寶也。土遊四季者,謂坎、離二卦管戊己,而布六十卦於三十日之內,分為四時。故一月奪一年之氣候。坎金離砂自入爐鼎之外,則用之以養內丹。其金砂之入五藏,不啻如雲霧之散,如風雨之潤,故能需蒸四肢以反老成童者,豈不有本於此哉?
右第三十二章
胡粉投火中,色壞還為鉛。冰雪得溫湯,解釋成太玄。金以砂為主,稟和於水銀。

變化由其真,終始自相因。欲作服食仙,宜以同類者。植禾當以黍,覆雞用其子#53。以類輔自然,物成易陶冶。魚目豈為珠,蓬蒿不成價。類同者相從,事乖不成寶。是以燕雀不生鳳,狐兔不乳馬,水流不炎上,火動不潤下。
胡粉乃以鉛為之,今投於火而復為鉛。冰雪自水而結之,投於溫湯亦化為水。是猶金丹亦藉砂和水銀為之,及火滅而復其本性,以見物之有本,而終始不能以自壞也。修煉之士,其可外坎離而別用其心也哉?
右第三十三章
世問多學士,高妙負良才。

邂逅不遭遇,耗火亡貨財。據按依文說,妄以意為之。端緒無因綠,度量失操持。檮冶羌石膽,蕾買母及譽磁。硫黃燒豫章,泥頓.相煉飛。鼓下□五石銅,以之為輔樞。雜性不同類,安肯合體居。千舉必萬敗,欲點反成癡。僥倖訖不遇,聖人獨知之。稚年至白首,中道生狐疑。背道守迷路,出正入邪蹊。管窺不廣見,難以揆方來。
智不足以明是理,切莫妄意以有為。妄意而為之,反為識者之見哂。
右第三十四章
若夫至聖,不過伏羲,始畫八卦,效法天地。

文王帝之宗,結體#56演爻辭。夫子庶聖雄,《十翼》以輔之。三君天所挺,迭興更過時#57。優劣有步驟,功德不相殊。制作有所踵,推度審分銖。有形易忖量,無兆難慮謀。作事令可法,為世定詩書。素無前識資,因師覺悟之。皓若寨帷帳#58,瞋目登高臺。
《易》書之作,乃成於三聖之手,豈易明哉?況金丹之旨,有體乎《易》,其微妙隱奧,尤過乎是。
右第三十五章
《火記》六百篇,所趣等不殊。文字鄭重說,世人不熟思。

尋度其源流,幽明本共居。竊為賢者談,曷敢輕為書。若遂結舌瘡#59,絕道獲罪誅。寫情著竹帛,又恐泄天符。猶豫增歎息,倪仰綴斯愚#60。陶冶有法度,未忍悉陳敷。略述其綱紀,枝條見扶練。
六百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