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似魚鱗起。
凝神以成軀。
軀,體也。凝,言金汞得火,先液後凝,合為一體,而為神丹,故十一月一陽爻生。《易》日:初六,履霜,堅·冰,陰始凝也。故合丹起取十一月上元日子時一陽爻生。發火制於汞陰,被陽伏陰,故凝一體。
眾夫路以出,蠕動莫不由。
言十一月一陽爻生,坤一爻化,為震,陽氣動。震為雷,為春,墊蟲皆動,莫不由陰陽之氣也。喻汞為蠕,得太陽之火氣。又一陽爻生之發火,汞又是擁陰陽感應,所以震動欲飛。
眾夫者,是眾共造丹之首,所以其汞欲飛,被人眾等將火所制。欲·飛欲伏,所以蠕出震,眾動而不自由。喻於萬物蠕蠢,皆由道之所生,所以仙人得丹,所化變為金骨玉體,莫不由丹之所化也。
於是,仲尼贊洪濛#33,乾坤得#34洞虛。
乾、坤者,釜也。洞,爐也。虛宿火,言金汞得火,在器中通暢也。
稽古當#35元皇,《關雖》建始初。
元皇,是初皇太上元始皇老君所建,此神丹伏制之法。鍊汞成丹,令人周易參同契註卷上長生,所服羽化。
關者,閉也。睢者,汞也,亦號媳女。關閉汞入鼎中,文火養之,不令飛散。詩云:關關維鳩。雌雄相命,喻其汞得金花相和順,是雌雄相命成丹也。若元雌雄,將何伏制變化成丹。雄者,汞也。雌者,鉛精也。九元君日:單服其汞硃,名日孤陽。單服其鉛花,名日孤陰。故鉛汞相須而成丹也。又經云:几鍊鉛精,固我軀命,.;七返硃砂,變我常性。又云:化汞為丹,可坐玉壇。夫丹不得陰陽而成,終元得理;二味成丹同服,正合陰陽之道。經云:借鉛氣為丹,復須出鉛。
單服汞丹,亦當有理。若是九轉鉛花,即堪久服。若一轉花牙為種理,然須出除鉛,恐鉛使人出鉛法成砂,伏火後水團。藥為團,用黃丹水波其砂,坐骯上四邊,著火以鼓之,其鉛自化。漏出其汞,獨坐零瓏,而坐出鉛了;又入合中養六十日成丹,經紫色即休。又在合中,時以急火逼之,上安水盤,其藥獨坐中央,或吐出鉛上,成鉛餅,名日鉛脫胎法。故云:用鉛精為種。其汞伏化成丹後,自透出其鉛,鉛久乃為灰;或火太盛,其花牙化為鉛裹汞,於中而自成丹也。
亦止出鉛灰上,罕見今人略得其法。云用七返硃砂,和九鍊鉛粉,入鼎而燒。不測其理,不曉陰陽,運火度數,汞即飛走。唯鉛得在,色似黃丹,即云用汞伏火成丹矣。故令人服者,腰重體沈,瘦人衰陰,鈴元長生之理。伏火試之即知。若鉛火燒,即有汁硃生,玲之即軟白而重。若伏火燒之,即與火同歸本色,紅紫如粉,指楷之入,故知所服非伏火汞不可服。夫大丹但從鉛起,鉛盡汞伏,即可服之。若不從鉛,叉元得理。其鉛須九轉精花,非白鉛也。若能七返,亦妙也。
冠婚氣相紐,
言汞得鉛伏,如夫妻。汞為夫,鉛為妻,故為冠婚。氣者,火也。得火即相合和,紐結如夫妻。會陰陽之氣,乃得相交結。
元年乃芽滋。
元者,周年也。布六十日為一元。《逐甲經》云:六十甲子為一太元。其汞經一年火氣,即陰陽交媾,因肇立形,萌芽乃生,滋茂成丹,赤索美理,謂汞從十一月起首,漸漸滋生也。夫運卦定元氣者,五日一行旬,至十五旬,甲子是六旬六甲,訖一日又六十時。一日運行,亦須取一元氣足也。
聖人不虛生,
聖人,言太上真人變化大丹,令人長生羽化。唯汞靈變,非聖人不能知,故立此法不虛生。
上觀顯天符。
言符者,直符也。徐真人仰觀卦象,以定陰陽。言上釜底玄黑如天,下釜如地,中居日月,以表三才,故託顯於天地、日月、星辰。故以□汞象日,以鉛象月,以器象星,上下二釜以為天地。故大丹象日月之精,通自然變化,如符若契。故顯天符。符者,天之信。故立《易》卦象焉。
天符有進退,
進退者,直符也。
定陰陽,加喊炭數。十一月一陽爻生進,一陰爻退;至五月.一陰爻追,一陽爻退。退時喊炭,過一斤半。進時加炭,不過三斤。
屈伸#37以應時。
言朔至望伸,從望至晦屈。屈時陰消,伸時陽息。息時加炭,消時喊炭。火訣具明之。
故《易》統天心。
易者,日月也,是鉛汞也。在於器中,器如天,故居天心。所以《易》統論天地之事,故立象以盡言,立言以盡意,此已前論。丹意從此以後,論火至喪其朋。
《復》卦建始萌#38。
《復》卦以明初起火,十一月坤卦一陽爻化為震《復》卦。始者,初也。初從《復》卦而起,漸立萌芽,而既生長,終於《乾》。
長子繼父體,
既震卦以明其變。震,是乾之長子。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