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成虎,陰中之至精也。陽中有陰,故鉛能住汞,汞能應鉛,鉛汞相和,玄硃立就矣。先用暗機取真鉛,返歸於青龍之元宮結就丹砂,故汞自留鉛也。鉛汞者龍虎之精,二氣各得,其鉛自然共聚,其名曰玄珠。何以知之?蓋汞伏於真鉛在於元宮,復令金木相交,受金之所克。若夫心動則真氣降泄,宜深制之可也。於是不使出返本位,去位不能,故復入於元宮,與鉛相合,此會合之合者也。二十日結就玄珠,在於十二重樓至臍之下,極熱如焚。然令金木相交,須加審詳焉,以復其穴,屬於土而具五行者也。
三十日內氣充而後體象具,足可以奪三百日天地之造化,是為金丹。十月而滿則生於左脅之下,其形如櫻,其體如血,此所謂真金丹者也。永鎮元宮,氣在神住,回精上朝於腦,是為飛仙焉。上下關節俱開,使丹氣往來於經絡,以變其骨,三年是為真人焉。或問曰:所言三十日大功為當三年,惟三十日乎?今更言三年為真人,何也?曰:三年一閏者,天地之氣滿,於是有積餘之氣,三年可積三十日,以立天地日月度量焉。故三百日氣圓,三年則上下俱足矣,如人受二氣於胎,必三十日氣滿,三百日造化而成形,三年而後成人。
故三年者,於其中以為三十日之大功者也。學者能依天地,亦以三年之內三十日積餘之氣為之者,上也。如是則三年自有之氣固,不亡矣。
或問曰:少之時重利輕生,使元神破敗,其氣臧,其精衰,而至於老其何以修道乎?曰:老陰奪少陽則其命長矣,老陽奪少陰則死不侵矣。然則老得少氣,依此施為,亦可奪天地之造化,堅固而長生者也。故修道者須知吾受胎之元本,父母之精氣者也。
若夫鉛汞相投,共為四象,入於中宮,乃具五行。
五行受氣既足,則以肝之氣行入於中官四十五口,以心之氣行入於-中宮三十五口,腎之氣行入於中宮二十五口,合於一百五之數,是為真氣,依三元煉神水者也。神水者,津液也。三返煉而為之,此住世可也。夫能不俟神氣之足,依三元之正數,所謂玄妙之旨也。三元者,天、地、人也。以三元之氣返煉神水以為寶,永鎮丹田,固守元神,可以長生奪少陽之道也。法曰:白虎首得長生,遇真鉛即延年;下士而達三鉛,亦可以歷萬春秋矣。故鉛者,萬物之母也;
汞者,萬物之父也。鉛汞相合,然後以象五行,依數煉足,是為真氣三元,其名曰神水焉。木三、火二、金四、水五#6、土六#7,此五行之正數也。
道樞卷之十七竟
#1此段文字疑有訛奪,試訂正標點為:『陰真君曰:一、二,二、四,三、六,四、八,五、十,六、十二,七、十四,八、十六,九、十八,十、二十,十一、二十二,十二、二十四,十三、二十六,十四、二十八,十五、二十一,此進乎陽火者也;
十六、三十,十七、二十八,十八、二十六,十九、二十四,二十、二十二,二十一、二十,二十二、十八,二十三、十六,二十四、十四,二十五(五)、十二,二十六、十,二十七、八,二十八,六,二十九、四,三十、二,此進乎陰火者也』。
#2升:原作『降』,據輯要本改。
#3木:輯要本作『水』。
#4斯:輯要本無。
#5在:輯要本作『無』。
#6五:輯要本作『一』。
#7六:輯要本作『五』。
道樞卷之十八
至游子曾慥集
契真篇
眾言骰亂,必折諸聖;至哉斯人,其獨也正。
含光子范德昭也曰:人之大寶者,神氣也。神氣相離則命何從保之乎?若夫爪生於肉,爪折則肉傷矣。神氣不周於身,則形器惡得不衰謝哉!
含光子曰:學道者多矣,莫得其要,吾嘗辨之有六:
其一曰:吐納。世之人皆曰吐納為妙,呼吸為要。斯不知咽喉之中自有出入呼吸之氣,尚何假於吐納乎?夫吐納與出入呼吸亦同耶,不同則為外物矣。
莊子曰:凡人息之於咽喉,聖人息之於踵。棲真子曰:神無力而氣常運,形本靜而用無窮。老子曰: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煙蘿子曰:柢隨呼吸無阻隔,綿綿若存無逼迫,咽復閉氣則法自亂矣。《參同契》曰:服氣洪腸胃,吐吸正納邪。《元道經》曰:鼻引口吐不可排積元氣,而可以去浮寒客熱而已;咽氣可以救飢劣,行氣可以通肌膚。李棲蟾曰:服七宿二景之精,咽氣同於胎息,非真人之妙也。吾觀諸古先至人之論大道,則知專尚吐納者其亦失之矣。
或者以其能不食而身輕,自謂其腸無滓可以升於雲霄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