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一無不可具載,今記先師所傳者如左。
後聖君授道陵曰:子欲修行,先知始生。始生禍福,立有分明。得福者王,失福者衰。又得禍者死,失禍者生。能除刑禍,以辨始生。假令甲子金命人,元炁在辰,辰巽之鄉總也。始生在巳,成午、未,榮申,王相酉,酉為福德,休在戌,廢在亥,刑在子,禍在火。名兀星。木命人,始生在亥,成子、丑,榮寅,王相卯,卯為福德,休在辰,廢在已,刑在午,禍在金。金元星。水命人,始生申,成酉、戌,榮亥,王相子,子為福德,休在丑,廢在寅,刑在卯,禍在土。
土元星土命人同水命人,用火命人,始生在寅,成卯、辰,榮巳,王相午,午為福德,休在未,廢在申,刑在西,禍在水。水元星即身從五行始生,亦從五行所滅。卿能出刑禍,變入長生,則成仙人。往往如此,四年,名入地真仙也。金命人,熒惑惑火星為禍星,常欲禍金命人。人知之,以求辰為福星,常救止伏其禍,禍自減不敢行,人得長生。木命人,太白白金星為禍星,常欲禍木命人。人知九之,以求熒惑為福星,常救止伏其禍,禍不敢行,人得長生。
水命人,鎮星土星也為禍星,常欲禍水命人,人知之,以求歲為福星行,常救止伏其禍,禍不敢行,人得長生。火命人,辰星水星也為禍星,常欲禍火命人,人知之,以求鎮為福星,常救止伏其禍,禍不敢行,人得長生。土命人,歲星木星也為禍星,常欲禍土命人,人知之,以求太白為福星,常救止伏其禍,禍不敢行,人得長生。
夫修行之人,常先履禹步,次北斗,次中斗,
中斗名天綱也,故飛步。
次三台,次五星。即用《金鎖流珠》上卷第十二咒,及飛天綱咒,及請於則玄身福歲星君,與則玄剋鎮星土炁,不得妄行刑禍。
若刑禍於則玄身者,星君與青童君斬剋之,急急如律令。餘倣此。《五星靈書》中,自有行用五星符,剋五行之刑禍,度厄守元氣。始生者,父母也。
註:父母金木命也。配與己身相剋以符止剋,今己身不相剋者,以明始生。
假令母命金,子命木,母剋子,子必不壽,以符止剋之,母子俱吉。母命土,子命木,子剋母,亦以五行符止剋之,母子俱吉。
註:餘皆倣此。
此例者言始生元炁,不相刑剋,修道大吉,帶五行符剋鎮厄。
訖,誦父母始生咒,捻刑禍已身訣。
註:假令金人,火為刑禍,訣在五行掌訣中具載也。
祝曰:
吾生於父母,長在俗間。
云云。咒在《金鎖流珠》上卷中,有兩咒。咒訖,步始生禹步一十二步,剋始生災厄,每至本命日為之。
步綱訖,又祝曰:吾生於父母。
云云。是後咒。咒亦同一處也。
始生行之,一年,辟非。二年,金木不相剋,水火不相害。三年,去死來生。四年,成地真,與人解始生災禍厄。
二十年,名昇天真,位列諸天,三五所元炁。
次列三五所生。
註:三者,天地人,謂三才三元也。
三才各居一元,故謂之三元。
註:上元主天,中元主人,下元主
地,謂之曰三元將軍。
一元一人為將,主之吏兵,一元合清,三千萬衆人隨從也。上古太上大道君受之於元始,元始傳道君。
註:道君出時,天皇之世,世人未有法律。
上元上部將軍一人出,號曰姓唐,名短,神力勇猛,化身長九千萬丈,領兵帶劍執簡,兵士九千萬眾,主天上上極大羅三清之上。
註:玉清、上清、太清是也。
上元中部
註:中部是上元中將軍,主人身中一人之身,亦同天同地,以身配天配地,一切俱備同也。
將軍一人,姓李。
註:因老君姓李,自令改姓李。
名拒。身長七千萬丈,領兵帶劍,右手持戟,兵士七千萬衆。上極三清,中入人身,上除天羅,中除五行之災,下消地禍。唯李將軍甚能佐衛於人力,能
除諸天始生災厄。
註:古人以金作,長一寸,戴以絳袋,安頭上,善於厄中救人也。
上元下部將軍一人,姓東海古姓。今後聖改姓徐。
註:今用徐姓是也。
名康。身長五千萬丈,領兵帶劍,右手持玉陽之節,兵士五千萬衆。上極上清,中入人身,善能治病,消除諸天十方、九地始生之處、災厄刑禍,五行金木水火相滅剋之害者,能以道力消除之。又有三元三功曹三人。上元上部唐將軍下五剛神功曹一人,姓姜,名毒。身長九百九十丈。領兵百千萬重人,朱衣赤幘,手把金符,帶劍,在大羅之上。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