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運之歲,上見陽明;木運之歲,上見厥陰;水運之歲,上見太陽,奈何?岐伯曰:天之與會也,
天氣與運氣相逢會也。○新校正云:詳土運之歲,上見太陰,己丑、己未也。火運之歲上見少陽,戊寅、戊申也;上見少陰,戊子、戊午也。金運之歲,上見陽明,乙卯、乙酉也。木運之歲,上見厥陰,丁巳、丁亥也。水運之歲,上見太陽,丙辰、丙戌也。內己酉#8、己未、戊午、乙酉,又為太一天符。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戊子、戊午太徵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場明,己丑、己未少官上臨太陰,如是者三。臨者太過不及,皆日天符也。
故《天元冊》日天符。天符歲會何如?岐伯曰:太一天符之會也。
是謂三合,一者天會,二者歲會,三者運會也。《天元紀大論》曰:三合為治。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太一天符之詳,具《天元紀大論》注中。
帝曰:其貴賤何如?岐伯曰:天符為執法,歲位為行令,太一天符為貴人。
執法猶相輔,行令猶方伯,貴人猶君主。
帝曰:邪之中也奈何?岐伯曰: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
執法官人之繩準,自為邪僻,故病速而危。
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
方伯無執法之權,故無速害,病但執持而已。
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
義無凌犯,故病則暴而死。
帝曰:位之易也何如?岐伯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逆則其病近,其害速;順則其病遠,其害微。所謂二火也。
相火居君火,是臣位居君位,故逆也。君火居相火,是君位居臣位,君臨臣位,故順也。遠謂里遠,近謂里近也。
帝曰:善。願聞其步何如?岐伯曰:所謂步者,六十度而有奇,
奇,謂八十七刻又十分刻之五也。
故二十四步積盈百刻而成日也。
此言天度之餘也。夫言周天之度者,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二十四步,正四歲也。四分度之一,二十五刻也。四歲氣成#9積已盈百刻,故成一日。度,一日也。
帝曰:六氣應五行之變何如?岐伯曰:位有終始,氣有初中,上下不同,求之亦異也。
位,地位也。氣,天氣也。氣與位互有差移,故氣之初,天用事,氣之中,地主之。地主則氣流於地,天用則氣騰於天。初與中皆分天步而率刻爾,初中各三十日餘四十三刻四分刻之三也。
帝曰:求之奈何?岐伯曰: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命日歲立,謹候其時,氣可與期。
子甲相合,命日歲立,則甲子歲也。謹候水刻早晏,則六氣悉可與期爾。
帝曰:願聞其歲,六氣始終,早晏何如?岐伯曰:明乎哉問也!甲子之歲,初之氣,天數始於水下一刻,
常起於平明寅初一刻,艮中之南也。○新校正云:按戊辰、壬申、丙子、庚辰、甲申、戊子、壬辰、丙申、庚子、甲辰、戊申、壬子、丙辰、庚申歲同此。所謂辰申子歲氣會同,《陰陽法》以是為三合。
終於八十七刻半;
子正之中,夜之半也。外十二刻半,入二氣之初,諸餘刻同入也。
二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
子中之左也。
終於七十五刻;
戌之後四刻也。外二十五刻,入次三氣之初率。
三之氣,始於七十六刻,
亥初之一刻。
終於六十二刻半,
酉正之中也。外三十七刻半差入後。
四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
酉中之北。
終於五十刻;
未後之四刻也。外五十刻差入後。
五之氣,始於五十一刻,
申初之一刻。
終於三十七刻半;
午正之中,晝.之半也。外六十二刻半差入後。
六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
午中之南#10。
終於二十五刻。
辰正之後四刻,外七十五刻差入後。
所謂初六,天之數也。
天地之數,二十四氣乃大會而同,故命此日初六天數也。
乙丑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二十六刻,
巳初之一刻。○新校正云:按己巳、癸酉、丁丑、辛巳、乙酉、己丑、癸巳、丁酉、辛丑、乙巳、己酉、癸丑、丁巳、辛酉歲同。所謂巳酉丑歲氣會同也。
終於一十二刻半;
卯正之中。
二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
卯中之南。
終於水下百刻;
丑後之四刻。
三之氣,始於一刻,
又寅初之一刻。
終於八十七刻半;
子正之中。
四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
子中正東。
終於七十五刻;
戌後之四刻。
五之氣,始於七十六刻,
亥初之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