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日暮,
諭人事於侯氣也。暮,晚也。
其氣以至,適而自護,
適,調適也。護,慎守也。言氣已平調,則當慎守,勿令改變,使疾更生也。《針經》曰: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此其義也。所謂慎守,當如下說。○新校正云:詳王引《針經》之言,乃《素問寶命全形論》篇文,兼見於《針解論》耳。
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正言也。外門已閉,神氣復存,侯吸引針,大氣不泄,補之為義,斷可知焉。
然此大氣,謂大經之氣流行榮衛者。
帝曰:候氣奈何?
謂侯可取之氣也。
岐伯曰:夫邪去絡入於經也,舍於血脈之中,
《繆刺論》曰:邪之客於形也,叉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豚,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豚,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
故云去絡入於經也。其寒溫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時來時去,故不常在。
以周游於十六丈二尺經脈之分,故不常在於所侯之處也。
故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無逢其衝而寫之。
衝,謂應水刻數之平氣也。《靈樞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然氣在太陽,則太陽獨盛;氣在少陽,則少陽獨盛。夫見獨盛者,便謂邪來,以針寫之,則反傷真氣。故下文曰:
真氣者,經氣也,經氣大虛,故曰其來不可逢,此之謂也。
經氣應刻,乃謂為邪,工若寫之,則深誤也,故日其來不可逢。
故曰候邪不審,大氣已過,寫之則真氣脫,脫則不復,邪氣復至,而病益蓄,
不悟其邪,反誅無罪,則真氣泄脫,邪氣復侵,經氣大虛,故病彌蓄積。
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謂也。
已隨經脈之流去,不可復追召使還。
不可挂以髮者,待邪之至時而發針寫矣,
言輕微而有,尚且知之,況若涌波,不知其至也。
若先若後者,血氣已盡,其病不可下,
言不可取而取,失時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血氣已虛。
盡字當作虛字之誤也。
故曰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取如扣椎。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挂以髮,不知機者扣之不發。此之謂也。
機者動之微,言貴知其微也。
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復其真氣,
視有血者乃取之。
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處也,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逆而刺之,溫血也。
言邪之新客,未有定居,推針補之,則隨補而前進,若引針致之,則隨引而留止也。若不出盛血而反溫之,則邪氣內勝反增其害,故下文曰:
刺出其血,其病立已。
帝曰:善。然真邪以合,波隴不起,候之奈何?岐伯曰:審捫循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
盛者寫之,虛者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則其法也。
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臧者,審其病藏以期之。
氣之在陰,則候其氣之在於陰分而刺之;氣之在陽,則侯其氣之在於陽分而刺之,是謂逢時。《靈樞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也。積刻不已,氣亦隨在,周而復始。故審其病藏,以期其氣而刺之。
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
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調之中府,以定三部。故日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脈之處,雖有大過且至,工不能禁也。
禁,謂禁止也。然候邪之處尚未能知,豈#13復能禁止其邪#14氣耶.
銖罰無過,命曰大惑,反亂大經,真不可復,用實為虛,以邪為真,用針無義,反為氣賊,奪人正氣,以從為逆,榮衛散亂,真氣已失,邪獨內著,絕人長命,予人夭殃。不知三部九候長。
識非精辯,學未該明,且亂大經,為氣賊,動為殘害,安可久乎?
因不知合之四時五行,因加相勝,釋邪攻正,絕人長命。
非惟昧三部九候之為弊,若不知四時五行之氣序,亦足以損絕其生靈也。
邪之新客來也,未有定處,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逢而寫之,其病立已。
再言之者,其法必然。
黃帝內經素問補註文卷之十九竟
#1咸:顧本作『喊』。
#2亦:顧本作『一』。
#3定:原脫,據顧本補。
#4之:顧本作『知』。
#5氣:『氣』下原有『血』字,據顧本刪。
#6氣:顧本作『氛』。
#7雲:原作『能』,據顧本改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