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守即同聲不相應也,姑洗,上管庚辰,太商不如應;林鍾,下管乙未,少商獨應矣。
如此即天運化易。
故四序非常也。
三年變大疫。
金疫又名殺疫。
詳其天數,差有微甚。
大差七分,即氣過一百五日,即甚矣。小差五分,即氣過七十五日,即微也。
微即微,三年至。
微即徐也。
甚即甚,三年至。
甚即速也。
當先補肝俞。
肝俞在背第九椎下,兩傍各一寸半。
用圓利針,以口溫暖,先以手按穴得動氣,欲下針而咒日:氣從始清,帝符六丁,左施蒼城,右入黃庭。誦之三過#9,先想青氣於穴下,然後刺之三分,得氣而進針,針入五分,動氣至而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令受針人嚥氣。
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
肺之所行,經渠穴也,在手寸口陷中,手太陰經也。用圓利針,於口內溫令暖,先以左手按穴,乃咒日:太始上真,五符帝君,元和氣合,司入其神。誦之三遍,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二呼,動氣至而出其針也。
刺畢,可靜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氣卻散之。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一。柔干,即上庚獨治之,亦名失守者,即□□孤主之,三年變癘,名日金癘。
亦名殺癘。
其至待時也,詳其地數之口#10差,亦推其微甚,可知遲速爾。
速至共三年,遲即後三年,其至如金疫,刺法同前也。
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
即天運各異,金殺丁之災,化民病也同,刺而卻之也。
肝欲平,即勿怒。
怒即陰生,肝為腸神也,陰生即陽、夭,夜外念安其志,勿誦惡語,即陽神魂守中。
假令壬午,剛柔失守。
下得其位,上失其主,即司天布正,木運反虛也。雖交歲而天未遷正,中運勝即地見丁酉,獨主其運,故行之燥勝天未熱化,是名二虛者已。
上壬未遷正,下丁獨然,即雖陽年,虧及不同。
災亦然。三日肝自病,風化不令,運失其壬,未得其位,天如布退,可得遷正,不假復而正角。
上下失守,相招其有期。
推之天別,又及幾分,天如復位,故得相招者也。
差之微甚,各有其數也。
差七分,計一百五日,即大差之期也。差五分,即七十五日,其下者又微也。
律呂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
上律蘿賓,下呂南呂,上大角不應,下少角應,故二角失而不和也。後壬午遷正之日,即上下角同聲相應。
微甚如見,三年大疫。
微即至乙酉,甚即至甲申,甚速微徐也。
當刺脾之俞。
脾之俞在背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半,動豚應手。
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日:五精智精,六甲玄靈,帝符元首,火始受真。誦之三遍,先想黃氣於穴下,然後刺之二分,得氣至而次進之,又得動氣次進之,二進各一分,留五呼,即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令其人不息,三遍而嚥津也。
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也。
肝之所出,大敦穴也,在足大趾端,去爪甲如韭葉,及三毛之中,足厥陰之井也。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日:真□至玄,大道冥然,五神各位,氣缺三田。
誦之,然後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動氣至而出其針。
刺畢,靜神七日,勿大醉歌樂,其氣復散,又勿飽食,勿食生物。
歌樂者,即脾神動而氣散也。醉即性亂,飽即食脹,故慎忌之。食生物即傷脾氣也。
欲令脾實,氣無滯,飽無久坐,食無大酸,無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
淡入胃也,宜益府。淡者,土之薄味也,而又次於甘者。無閑坐,無久外,故養脾也。
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未得中司,即氣不當位,丁#11不與壬奉合者,亦名失守,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剛。
天地二甲子,上下不相招,故陰陽有錯,即中運失其歲合之常政也。
即地運不合,三年變癘。
故名木癘,又名風癘。其至,有即亦推其微甚。
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
即諸丁壬上下失守,皆同一法刺之。
假令戊申,剛柔失守。
戊與癸合也。天地二甲子,即戊申合癸亥也。下位癸亥至地,其主地正司也。上下位戊申過丁未,天數未退,而復布天,故失守,戊癸不合也。
戊癸雖火運,陽年不太過也
戊未正司,癸下獨治,故非太過,反受水勝之也。
上失其剛,柔□#12獨主其氣不正,故有邪干。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