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益。夜行及冥卧,心中恐者,存日月還入明堂中,須臾百邪自滅。山居常爾為佳。
道日,常以手按兩眉後小穴中三九過,又以手心及指摩兩目顴上,以手攏耳行三十過,摩唯令數無時節也。畢,輒以手逆按乘額三九過,從眉中始,乃上行入髮際中,口旁咽液多少無數也。如此常行,目日清明,一年可夜書。亦可於人中密為之,勿語其狀。
眉後小穴中,為上元六合之府,主化生眼暉,和瑩精光,長珠徹童,保鍊目神,是真人坐起之上道也。一名曰真人常居內經。真人喭曰:子欲夜書,當修常居矣。真人所以能傍觀四達,使八遐照朗者,寔皇帝君之數明也。
目下顴上,是决明保室歸嬰至道,以手耳行者,深明映之術也。於是理開血散,皺兆不生,目華玄照,和精神盈矣。夫人之將老,鮮不先始於耳目也。又老形兆,亦發始於目際之左右也。
以手乘額上,內赤子、日月雙明,上元懽喜,三元始眉,數畢乃止。此所謂手朝三元固腦堅髮之道也。頭四面,以兩手乘之,順髮就結,唯令多也。於是頭血流散,風濕不凝。都畢,以手按目四眥二九,覺令見光分明,是驗眼神之道。久為之,得見百靈。
求道之法,要令目清耳聰,為事主也。且耳目者,是尋真之梯級,綜靈之門戶,得失繫之而立,存亡須之而辯也。今抄經相示,亦可施而用之也。
服□飯者,百害不能傷,疾病不能干,去諸思念,絕滅三尸,耳目聰明,行步輕騰,十年之後,青精之神給以使令,坐在立亡,能隱化遁變,招致風雲。凶年無穀,窮不能得者,單服南燭,和茯苓,或和蜜,南燭雜松柏葉。會日相叅,非但須穀也,但當不得名作□飯。皆宜參以吐納咽液,以和榮衛,常當如此。□飯須雲芽之用,雲芽不須□飯。而行事若衆,和用古秤者,日可服二合半耳。若服之不患多,唯患不可供足,故以二合半為限節耳。初就服藥,不便斷穀也。此上仙之名方,去食者之奇道也。
《大洞真經》,乃中央黃老君之寶書,非至名上真之道士者,得見其篇目章條者也。真仙之中,亦乃有不聞此書者矣。初限令一百年乃得一出,傳可成之人而謹慎者。却後計數足三百年、五百年後,復敢再授一人,正復得三授而已。年限按盟制,得其人謂授耳。非年限輕傳,泄違盟,非其人及宣泄天文,皆罪入地獄。
《太上鬱儀文結璘章》,乃太上玉帝君之靈祕寶篇也,藏之於九天之房丹瑤之室,非勤心好真,宿有飛玄天仙之骨錄者,莫得而見聞也。其篇目皆不可妄言稱及。妄言稱及四犯考者,三官天地不赦也。初亦令三百年得傳一人,卻後七百年乃復得一人,一人正得再授耳。以年限按誓信,得其人謂是授耳。非年限輕傳,泄違盟,非其人乃為宣泄天文耳。凡發宣天書,皆死為下鬼,三祖受考,生遇酷刑,火燒兵戮。玄中之科,太上法誓,玉童司察驗而速之。子其慎禍,禍及子先祖之父母。非年限足,雖遇仙人者,皆當閉口,閉口之人自得遠也。《大洞真經》限計五百年,得授三人,不得復傳。
《太上鬱儀結璘文章》限計七百年,得授二人,過二人不得復傳。非應所得人,不得妄言其人,不得妄說篇目。說則為泄。
《太上鬱儀結璘文章》,以致於日月之精神,上奔日月,通天光,飛空之道也。皆乘雲車羽蓋,駕命群龍,而上昇皇天紫庭也。
《大洞真經》,以致於朝靈之道,招神成真人之法也。乘雲駕龍,騰躍玄虛,衣繡羽,佩金真玉光,逍遙太霞,上昇於九霄矣。此之真書,天帝之祕要,微乎妙矣。
其太素真人,猶隱其篇目。但謾之二事者,是祕之也。何况世人,而令知其甲乙乎。有相遇而得之者,至誠好事,仍事為之。為之皆齋,別有事旨,故不一二。
《大洞真經》,有泄之者,玄中科即减一經,玉童玉女各减一人。三泄之,身死矣,不得復成仙人也。
《太上鬱儀文結璘章》,若有泄之者,减玉童玉女各十人,文即中失而還上天也。若再泄者,身死,不得復學道,終不成仙人也。若泄言妄說篇目,皆受考於三官,師當因緣去世之日,或歸反陰除尸絕迹藏變之時。要當有所授,若元其人,乃自隨耳。
若有受者,皆以青金、丹絲之,為誓天地泄宣之盟約,乃得出之。師隨事上聞,而有奏日月也。不從科條,皆為泄妄傳。峨眉山北洞中石室戶樞,刻石書字曰:鬱儀引日精,結璘致月神,得道為上宮,位稱大夫真人。凡二十字。下仙讀此刻書,甚自不解,其意義是何等事也。如此仙人自有不見其篇目者多矣。
上清金闕帝君靈書紫文
用事目如左
靈書紫文採吞日氣之法一;
靈書紫文太微服日氣開明靈符二;
靈書紫文採服月精之法三;
靈書紫文服太玄陰生符四;
靈書紫文拘三魂之法五;
靈書紫文制七魄之法六;
靈書紫文服天皇象符七。
右七事,朱墨二色書,並是真經言,一無增損。
靈書紫文採吞日氣之法一
上清金闕靈書紫文採服飛根吞日氣之法,昔受之於太微天帝君,一名赤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