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吉。候年終滿日,別具醮禮,開上答
天恩者。
右具如前,除當院已依式於甚處某方上,建立一座,具狀飛奏,及申寄北斗七王宮分外,謹錄本人事由,申東嶽天齊仁聖帝,伏乞
指揮,計會本屬州縣城隍大王,抽差有心力,能勾當威雄大將各一員,先請取索差來神將結罪事狀,入案後,便請疾速發遣,前來某處某人家,同住宅家神司命,五道土地,十二禁忌干繫等神,不住日夜,常切巡護係益人口幾名,一年之內,管獲平寧,無諸災咎,出入清吉,動止安居,候年終滿日,別具醮禮,開,答謝。
聖恩。及乞指揮州縣城隍,常切就便四季提舉,無致神將等息慢,容庇邪道,與民為害。如稍故違,便請撿錄元狀施行。所貴邪道靜絕,民庶安居。然乞某等,今去身庚通泰,運限光明,永遠康寧,不逢災難。謹錄狀。
上謹狀。
太歲年月 日。全銜姓 某 狀。
開發遣神將牒式
北極驅邪院,
當院先於某年月日,具狀申
泰山,請計會貴廟,據差來神將,在某家防護係蓋人口,即無闕事。今來年限過滿,須至發遣者。
牒具如前,當院今據檢會前項神將,在某人家防護係蓋人口,即無闕事。除已帖元差來神將回還外,謹錄回牒,報
聞候到,請
指揮收入本直,仍舊管役。謹牒。
太歲 年 月 日 牒。
具法位全銜姓 押。
替統兵助法神將兵衆式
北極驅邪院,
當院先於某年月日,具狀申
貴嶽,抽選到統,兵助法二員神將,部轄神兵一千,前來輔佐行持道法,助國救民,治病除妖,勦邪立正。今已一年當滿,須至專行替換者。
右具如前,當院今檢會神將二員,神兵一千,在當院指使,並無闕事,謹具狀申
東嶽泰山天齊仁聖帝。伏乞
指揮,選差足神通,有威力神將二員,一員充統兵神將,一員充助法神將,神兵一千,前來當院,對替元差來神兵。乞賜先取下神將結罪事狀,入案後,乞指揮日後專切隨逐當院出入,輔佐行持
道法,一一票聽指揮使喚。凡是收擒邪祟,勦截民禍之際,各仰大逞威力,顯現神通,收擒凶惡。如王民疾患,速令平復。即不得時暫輒離左右,無今神兵怠慢。候年滿日,別行替換。并仰神將到日,分明影響報應,以憑拘管,無令有失規儀。謹錄狀。
上謹狀。
太歲年月 日 全銜姓 某 狀。
設祭吏兵曉示式
北極驅邪院,
當院取今月日時,賞設嶽下差來統兵助法神將,神兵一千或當替,者,或新差來。酒食錢馬如為人行事,即具施主名,云實蔽者。實設者。
右具如前,事須曉示前項神將兵眾,各令知委,至時齊集,無令有失規儀。
某年月 日。
具半銜 押。
諸神司合用牒帖引劄目
五嶽聖帝法師請乞事,用申本院用牒。沿路土地傳遞公文,用引帖。
地府水府主者並當院,用關牒。年直功曹傳遞文字,用關引帖。六丁城隍太歲,並用牒關。
當界土地本家司命,用引帖劄子指揮。
名山福地文字,並關六甲六丁通進。
監守鬼神,用東嶽神將。
廣脫亡魂,牒地獄道。
計會久病,牒天曹案。
舉行功德,牒校量案。
計會鬼神,牒五道都案。
計會大厄,牒生證見案。
遷陟功德,牒司命添祿壽案。
勾卒死人,牒張都案判官。
傷寒難得汗,牒發汗案。
陽道受罪,牒傳錄事。
傷寒難得解,牒發汗案。
計會壽數,牒注命案。
放生計會,牒生命案。
死經三日未冷絕,牒還魂案。
赦罪計會,地府案判官。
計會道經數,牒鬼仙案。
亡財失帛計會,掠剩案。
乞資筭數,牒短命案。
亡過資薦功德,牒地府保形案。
見在功德計會,天道案。
計會年病,牒行病案。
計會生死,牒蒿里都案。
人口併沒,牒李都案判官。
計會亡人,牒六道內案。
凡注福注壽,天上授福,司命注祿。夫壽綠添財帛等,並須酌量事理輕重,條制可否,方可與行遣計會。凡刀山,鑊湯,灰河,劍樹,拔舌,磨碓等獄判官,亦看生存行何德行,方可施行。仍須詳度品秩高下,公文務合宜,則凡文官七品已上,並屬天曹霍判官。武官七品已上,並屬天曹李判官。
四瀆水帝
九江水帝,江瀆廣源王。
九江水帝,河瀆靈源王。
淮水上相,淮讀長源王。
濟水上卿,濟瀆清源王。
太上助國救民總真秘要卷之十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