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法合受三官籙。已上諸階,皆以本籙為職。法籙相違,社廟切笑。正義曰:南亦正法也。今之所謂南法者,假趙侯為邪法也。
法官誤染一切穢觸,須沐浴,用桃皮桃枝葉入水同煎成湯,令溫,入湯內浸洗,即不得洗耳。此水能蕩一切穢惡。沐浴訖,甩大解穢符於炭上燒,以醋澆之,法官於醋烟上行過三轉,百厭盡滅。若一切人市利不興,行止滯塞,或被邪巫神厭住,但用此法,即時解散。
行法家內或法壇忽見怪異,揚沙飛石打人,屋宇見人影,或撒血現形,火焚宅舍,夜多怪夢,或稱上真降駕,憑附生人、不能治者,亦是傳法不經明師,參傳名籍,不曾飛奏神霄,遂為天魔外道五路大鬼侵入法壇。又兼行法人愚昧前後,不辨明邪正,不曾參究玉格,不曾依式安壇,遂為五通山魈所害。乃兼行法不曾積德,濟施貧窮,不曾鍊度祖先,及違背師訓,三官校勘,罪奏上天。又被嶽兵奏帝獲譴。又是不依科教,妄行醮告。已上犯者,急投一大宗師求哀懺悔,即止。不然,身受毒瘡,三年家破人亡。
奉道之家,或法官住宅,見龜蛇相纏,切不可妄稱真武降靈。經云:龜則陰而無雄,遇蛇則交,物使然也。
法官家有蛇出現,主有哭病不祥事,宜書七煞符、本命真符,鎮之以式,加臨醮謝,吉。
凡見怪異物心不以為之怪,則其怪自壞。更能虔告真靈,即無妨礙。
道法會元卷之二百五十竟
道法會元卷之二百五十一
太上混洞赤文女青詔書天律
正神
諸正神不得受民間詞訟,違者徒九年。
諸正神非天地八節,不得受民間祭享,違者徒九年。
諸正神不得受民間禱祝,妄興禍福,違者徒九年。
諸正神妄受民間咒詛,以致病於人者,處斬。損一人者,滅形。
諸正神非八節妄受民間財物一文以上者,處死。
諸正神受勸命血食一方,只得守護境土,妄興一毫禍及於人民者,針决充替。放邪神娌鬼剋害其境土方隅之民,徒八年。同作情意放者,加一等。受其財物者,處死。
諸正神,有邪鬼神入其境土,仰捉縛,具狀送至東嶽收管,違者徒三年。
諸正神受行司法官文牒,或指揮,而不奉行者,針决。故意違者,處死。
諸正神不得勑命而往民間行禍,處死。
諸正神部下所管神吏不得放令出入,侵害良民,違者徒九年。知而不戒者,處死。故違令者,並各分形。
諸正神不能守境土,以致鬼神為一方之災,生民具狀赴行司申論,法官遣符之類,到彼所在,而不同力追捉者,針决,流七千里。故意放令走竄者,處斬。
諸正神雖不為生民之害,而變形作怪,弄影喚人者,針次,流九千里。因而驚人者,分形。
諸正神拒逆法官,依神吏抗法條斷罪。
諸正神所管方隅,有惡人逆鬼侵害生民者,仰擒縛送至行司,並具狀申說惡人逆鬼情罪,待憑誅治。違者,以其罪罪之。
諸正神妄變形影,婬亂生民男女者,分形。
諸正神方隅,有非命不合死生民,收管拘留所治,待憑院司追取。或具狀申說者聽。違者杖一百。
諸正神所管界分鄰境相接之處,有鬼神為生民之害,仰同力追捉,或具狀申說。謂以鄰境相接之處所管而相推托者,各針决,流九千里。有一人首先訴者,原赦。如已被獲而方告者,仍加罪一等。
諸正神盜殺生民,拘留部下驅使,他日以非命供通者,分形。
諸正神所管方隅水旱盜賊,人民流離者,仰詣束嶽申說。違者杖一百。諸正神被行司文牒抽取吏兵或亡人者,火急部署押送前去。違者杖一百。
諸正神文牒到而不遵行者,加一等。故意推托者,處斬。
諸正神犯罪而諮告,欲留行司驅使者,仰法官封案,係籍使喚。如是再犯,檢案斷罪。
諸正神相爭鬭,詣行司申諭者,仰法官原情斷罪,重作施行,免致後來相効,侵害良民。
諸正神,民間寬枉者,仰即時具狀申東嶽,以憑追取,不得妄受詞理。違者處斬。
諸正神候得勑命,往民間行疫者,仰去彼人家,入土地門丞戶尉竈神狀,並示下勑旨,方得入去行疫。不得久住過三日。違者處死。
諸正神見法官出入而不迎送者,徒九年。
諸正神見法官出入而迎送當前唱諾者,為之犯節。違者處死。
諸正神所管方隅,有生民合死,被陰司追取者,仰責取所承受鬼使文狀,方得交付前去。違者流二千里。
諸正神所管方隅,有惡人逆鬼,毒蟲猛獸,而不申說者,仰鄰隅神具狀詣行司告,以憑差神吏追捉。如是上界巡歷訪聞,或行司報應而知者,並同處斬。
諸正神非正月一日不得上表,違者杖八十。
諸正神所管方隅,有法官行司,犯罪减三等。初置行司者,轉三官。恃而作過者,準前律。
諸正神犯罪,至行司律所不載者,仰法官以人情推原斷遣。只得失入,不得從輕。
土地
諸土地受勑位據一方者,係主管一方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