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得俞允。其剛毅篤信,類如此。
錄曰:補綴舊牘,盛時之事也。普可謂無負於薦賢矣。何獨於榻前之署,而忍裂斷之乎。是時藝祖當乾,普方以社稷自任,其私心未動,利害未萌,故能盡忠所事。及再相之後,私心已動,利害已萌,由是不能不以得喪為愛惡也。雖然,若以他人觀之,惟脊好惡,罔敢異同,豈有再三之瀆,補綴之章乎。若普者善,非能悟帝,迺帝能悟普也。
吳越王淑聞唐亡而懼,乃與妻孫氏,子惟濬,孫承祐來朝,太祖賜禮賢宅以居,親幸宴之,信任不疑。留兩月遣還,賜以黃袱,封識甚固。戒曰:途中宜密觀。及啟之,則皆群臣乞留淑章疏也。椒益感懼。既歸視事,命徒坐於東偏,曰:西北者,神京在焉。主上信我,而我敢不敬乎。每脩貢,必列於庭焚香,而後遣之。
錄曰:帝之歸恢,其懲于鉉之論煜歟。他人之鼾睡,既不能容,在己之獨覺,又不可信,徒狗君臣之情惑,而無明炳之遠圖,一旦如有鉉者,則帝之辭屈矣。以此示信。至於異日,尚留而弗遣,則二帝量之淺深,德之厚薄,又可見矣。王文正公為相,上益親信,言無不從,几大臣奏請,必問王日一以為何如,然後施行。日一慎守祖宗法度,無所變更。每詢訪四方利病,或使疏其言而獻之。觀才所長,密籍其名,不復與見。遇有差除,必先疏三人姓名,以請所用者,帝以筆點之,同列不知,故惟旦奏,無不俞允焉。
錄曰:真宗之信王旦,豈誠心與直道歟。始也媚之,以固結其心;終也信之,以成就其志。向使旦不能任帝之詐,帝亦豈能信旦之言乎。以為近密則可,隊為慎守則未也。蓋慎者,當官之義,自始至終,不容一毫苟且,而可貽臨投之悔耶。觀者當默識之。
《名臣錄》:張忠定公前後治蜀,皆以恩信,民鼓舞相慶,如赤子久失父母而復來也。既至,易嚴以寬,凡令下,人情慰愜,蜀郡大治。上曰:得詠在蜀,朕不復有西顧之憂。其見信任如此。嘗問李畋曰:百姓果信我否。對曰:侍郎威惠及民,民安得不信。公曰:前一任,則未也。此一任,應稍稍耳。只此一箇信字,五年方得成。又曰:子異日為政,信及於民,然後教之。言及於義,然後勸之。動而有禮,然後化之。靜而無私,然後民安而樂業矣。仃斯四者在,先率其身。
王沂公嘗言:人之操履,無若誠實,夷險可以一致。其再蒞大名治政,益信於人。民居軍伍,咸畫像以事之。時虜使往來入境,皆云:此府王公在焉,必沐浴潔服而入。杜祁公平生直諒,忠信取重天下。嘗曰:衍歷年多,任事久,上為君上所知,次為朝野所信。故几事得以伸其志。又曰:自在幕府,至於監司,人尚一不信。及為三司副使,累於上前執奏不移,人始信之。復至公待物,樂與人善。既知其人,則無復毫釐疑問。始琦為樞副,論難一二事,公不樂。
久之,相亮每事門曰:諫議曾看否。看,便將來押字。琦益為之盡心,不敢忽。以此見其自信信人,不易得有如此。
錄曰:三公者,國之著蔡,時之柱石也。而自信信民,上而君長,次而同列,不易得如此。然則,君子可不益自勉哉。益自勉哉。 弘道錄卷之四十九 竟
#1#2『卿』 原作『鄉』,據文義改。 #3『共』原作『供』,據文義改。 弘道錄卷之五十
信
君臣之信
仁宗信任大臣,擇報聘契丹者,呂夷簡薦富弼。時帝以平治責成輔相,而命弼主北事,仲淹主西事。弼至入對曰:主憂臣辱,臣不敢愛其死。帝為動容,進樞密直學士,弼固辭曰:國家有急,不可憚勞,何至以官爵賂焉。遂往。錄曰:史稱帝剛斷不足,豈其然哉。以平治責輔相,以北事責富弼,以西事責仲淹,帝之斷有餘矣。有道之世,大抵如是。及其衰也,猜忌生焉,嫌疑作焉。推原其故,正以懷祿者多,狗國者寡,賢不肖混淆,以致君心之不固也。
然則弼之辭官,豈無謂哉。
富弼至契丹,見其主曰:兩朝繼好,垂四十年。一旦求割地,何也。主曰:南朝違約,塞禱門,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將以何為。弼曰:塞鳴門者,備元昊也。塘水始於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城隍皆脩舊,民兵亦補闕,非違約也。遂進說曰:北朝忘章聖皇帝大德乎。澶淵之役,苟從諸將言,北兵無得脫者。且通好,則人主專其利。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故勸用兵者,皆為身謀爾。主驚曰:何謂也。弼日;昔晉高祖欺天叛君,末帝昏亂,上下離叛,故契丹師勝。
然壯士健馬,物故太半。今中國兵精馬壯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