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君子不喜其能出險而復喜其能巽入于險。何以故?蓋當此元可奈何之,必有可以奈何之勢,然後徐定以圖,若西伯之美里是已。是故既入于,即安于險勿用,勿遽求出為也。方且以險為枕,而入于險坎之中,斯為處險之第一義耳。是非不愛出也,此時欲出,終必元功。苟求小得而不知重險之未能遽出也,則恐坎有險,卒不可復出矣。故唯六三獨得處坎之道,而文王復舉以示戒,其旨深矣。若初,正自入于坎者也。既入于坎富矣,欲以誰尤邪?陳束、歐陽澈輩是已。
若上,幸已出于險者也,而復繫徽謹,置叢棘,仍有三歲之凶焉,是亦不可以已乎。李固、陳蕃輩是已。此皆世之所謂大賢人者,卒之身不保,國受殃而猶自以為名節,傷哉。樽酒篡貳,育武子是;不盈既平,衛成公是。夫九二唯求小得,故未出中。今九五前元坎,則是坎不盈矣。指日出坎,則是祇既平矣。雖尚在坎中,然中亦未大非。九二求小得之比,所以能與四俱出,終无咎與。傳曰: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有孚象也。二五中剛,維心亨,象也。
一坎復一坎,兩坎相習,尚往不窮行,有尚往有功,象也。然則坎實有功德于人,時用之大者也。故《彖》與《傳》獨取坎險,反以坎為尚,宜矣。枕謂枕二。
附錄
金汝白曰:八卦唯坎憂患卦也化夫子嘗言: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因序九卦以明處之之道。二陽爻皆剛中,然二不如五。五中而且正,又將出險矣。 熊南沙曰:富,王肅云坎底也,在習坎之下。《說文》云:坎中更有坎也。習坎,合內外之卦言。入坎指內卦之內,言至,日來往,曰之來之坎坎。下坎方脫,上坎在前也。酒者,坎玄水也。缶,《爾雅》釋盎。孫炎云:瓦器亦離鼓缶象,可節歌,故《詩》云:坎其
擊缶。四偶晝虛而通明,有牖象。四五相締,不由戶而由牖,非正應也。六子本卦重者,爻不相應,義取近比而已。坎四柔,近比五剛,故日剛柔際。衹,依鄭作紙。按,《詩》宛在水中紙。《說文》云:小渚也,中未大。釋坎不盈三。股曰徽,兩股曰謹。坎為叢棘。置叢棘者,眾議于九棘之下也。《九家易》曰:害人者,加明刑任之。以事能復者,上罪三年而舍三歲不得,則司圓所謂不能改而出圓土者,殺矣。故凶。
坡公解曰:樽酒篡貳用缶,薄禮也。納約自牖,簡炳之至也。夫同利者,不交而親。同患者,不約而信。四非五元以為主,五非四元與為蔽。餽之以薄禮,行之以簡陋,而終不相咎者,四與五之際也。 李子思曰:上六,下乘五剛,將有繫置之患,猶人陷在獄,舉手掛徽尷,投足蹈叢棘也。 司馬君實曰:水之流也,習而不已,以成大川。人之學也,習而不止,以成大賢。故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10離下離上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象》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11四方。 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六二:黃離,元吉。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九三:日反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象》曰:日反之離,何可久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象》曰:突如其來如,元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離為火
方時化曰:離,麗也。麗而後明,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所以喻重明,麗乎正也。夫離何以利貞也?卦以文明之柔麗,二五中正之位,斯時也,幽隱畢達,萬有各正,咸相安于出作入息、耕食鑿飲之常,夫何為哉。唯有畜牝牛,吉矣。內體三爻,下卦之離也。初者,日之朝。二者,日之中。三則反而為耄耋之年,送殯者將至矣。夫人生一日之計在于朝,開戶出門,各謹所事,履錯然之象也。二得中道,其麗為黃。黃離元吉,是大明當天時也。過此則為三之反,不可久矣。
苟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兆至矣。快頑及時為樂,莫自不知死也。非惡死也,正欲其惜此晚暮以自樂其樂也。外體三爻,上卦之離也。四、五、上相合而繼照者也。九四,太陽在上,岡兩自消,言其不旋踵消滅,有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之象。自元所容,非我棄之,故五言如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