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文義及汲古閣本改。 #21『日』原作『而』,據汲古閣本改。 #22『象』原作『象』,據文義政。 #23『享』原作『亨』,據《周易》通行本及文義改。 #24據汲古閣本,『象』後脫一『鼎』字,今補正。 #25此句原作『出否得妾象,從貴以子象,故無咎。』今據汲古閣本補正。 #26『驗』原作『馬』,據汲古閣本改。 易因下經卷之三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象》曰:山下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無咎。《象》曰:小子之厲,義无咎也。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衍衍,吉。《象》曰:飲食衍衍,不素飽也。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槐,無咎。
《象》曰:或得其桶,順以巽也。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風山漸
方時化曰:咸與漸皆男女之卦也。然咸、感也。感應乃學問#1大事,故因取女而極言咸之道,不專以取女言也。漸則專言之矣。初女之將歸者,二與五,女歸之經也。三與四,女歸之權也。上又女歸之貞節也。夫女之將歸,如鴻之離水,故稱干焉。歸猶未也,故稱小子。女子始字,將遠父母、兄弟,有唧唧不安之意,故又稱厲,稱有言。此蓋女子之常態,于義有何咎乎?磐,水中石。.漸于此而衍衍然,飲食自若獨立元營者,是女之孟光也。此其志豈徒告飽已哉,故吉。
五之漸于陵也,非不安也,不肯苟而安也。三歲不孕,非不育也,不肯苟配而育也。然而終莫之勝者,一擇對不嫁,一簡斥數婦,到晚始愜所願,梁鴻是也。此之謂女歸之常,經二、五當之矣。三本元應,誰與為偶?鴻漸于陸,不安之象也。離同體,二陰而獨上。夫征之不復也,不得已而納四,未敢公然舉子,婦孕之不育也,其凶元疑。但獨女元依,不為夫婦,元以相保。誰為禦寇者?四亦心不自安,若漸在木,豈鴻所棲哉。所為順以巽者,正以元應、元依,不得已耳。
女子元依,危厲實甚。苟得其桶,亦自无咎。此之謂三、四相比而成夫婦,女歸之權也。吁,鴻若失偶,至死不配。孤飛隨後,戛然長嗚,其不可亂如此,非羽之可用為儀者乎?與三同為元應、不安,故同象陸焉。
附錄
王輔嗣曰:進而之陸,與四相得,不能復反者也。夫征不復,樂于邪?配則婦,亦不能執貞矣○ 非夫而孕,故不育也。三本艮體而棄乎群醜,與四相得,遂乃不反,至使婦孕不育,凶之道也。異體合好,順而相保,物莫能問,故利禦寇。熊過曰:四巽體為木之餘,故漸木而或得其桶。李鼎祚謂:四爻陰位,正象桶是也。俞氏曰:五與二應,乃夫婦之正配,故吉。
三與四比,乃夫婦之邪匹,故凶。 兌下震上
歸妹:征凶,无攸利。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元攸利,柔乘剛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上六:女承筐,元實;士到羊,元血。元攸利。 《象》曰:上六元實,承虛筐也。 雷澤歸妹
漸,女婦也。雖歸猶未得即正位中宮而為后也。由妃而后,以漸而進,故曰漸。今歸妹所歸妹也,皆女也。而女歸獨吉,歸妹反言征凶者,何以女歸則為正,所謂女君是也。故曰利貞。貞即正也。以漸而居,近君之正位,則其往為有功,故曰:往有功。以漸而正位乎內則可以使一邦之女德皆正,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