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日戒者,以其乘離之終也。離,牝牛也。離束而坎鄰之,故謂五。曰束鄰坎,西而離,鄰之故。謂二日西,鄰二以時用。檜恭,儉無求,永克有濟矣,故曰吉。大來非初吉邪?至上六則坎水既盈,享其既濟,唯知飲酒宴樂以自終。夫君子處困則飲酒,當需則飲酒,所以示暇也。未聞既濟而飲者也。既濟而飲樂,極則又悲矣,而瓦濡首與?
附錄
楊簡曰:既,盡也。既濟,無所不濟也。其日利貞者,初、三、五皆奇、剛、純而不雜,二、四、上皆耦、柔、純而元雜。九五當位于上六,二當位乎下,餘剛柔咸當位。正當如此,非貞而何?糯,子夏作,糯即懦字。內則言孺子之禮,衣不帛懦誇。《說文》云:懦,短衣也。茹衣破敗,如茹也。
坎下離上
未濟:亨,小狐吃濟,濡其尾,無攸利。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吃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九二:曳其輪,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六五:貞吉,元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上九:有孚于飲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火水未濟
未濟者,未得濟也。未得濟而欲遽濟,此小子不知險極者之為也。所謂小狐吃濟,濡其尾,元攸利,方且不續而遂終焉。如符堅百萬之師次于淮氾,真是已。蓋此身尚在險中,未能得出而遽欲濡尾以濟,非不知險極而何?九二知之,獨曳其輪而不濟,故爻獨言其貞吉,《象》復言其行正,不虛也。六三雖在坎上,亦未離坎,有征亦凶,未可便征。然上承九四,九四居離三。蓋其所乘者,今六五有孚于九四,四遂震用以伐,不順四信五而往征,五得四而濟坎,逢時遘會。
三雖不征,而自利涉大川矣。何用忙為?蓋有其君必有其臣,有其臣必濟其事。未濟者,終當既濟,而自然利涉大川也。此未濟之所以亨也。故曰:未濟,亨。言未濟之時,自然必有能濟之人#20。能濟之人#21自然必有能濟之臣,能濟之臣自然必有能濟之日。濟則亨矣。故曰:未濟,亨。柔得中也。柔而得中,內又文明,是以能得濟之險人耳#22。故于五之爻曰:貞吉,元悔。而又曰:君子之光,有孚吉。言五之貞吉而無悔,實以文明在中而有君子之光也。
所以有此君子之光,實以能有孚於九四,而餘光及四,故吉也。故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有其光則必有其暉,無其暉則亦不見其光矣。是故未濟之時而有此光明之君,雖欲元暉不可得也。雖欲不亨不可得也。吾以是觀之聖人之處世也,元一日而非既濟之時,則元一日而非未濟之心。元一時而非未濟之日,則元一日而非欲濟之念。憂方來而喜或乘之,喜甫至而憂復生焉。憂喜相仍,此聖人所以發憤而不知老之將至也。是故既濟、未濟合為一卦而易道終矣。
乾之自彊不息,終日乾乾而夕猶惕,若有以也。夫彼飲酒濡首者,以既濟而遂懈,而不知未濟之隨其後,其又何人哉?曰:是聖人所謂何可久之人也。所謂不續終之人也。君以喪邦,臣以亡家,庶人亡身,士喪其心。往古來今,孰能這此。噫。方時化曰:狐為坎,坎尚未濟,至離乃濟。故《傳》以未濟亨。為柔得中,指外離六五言也。小狐吃濟為未出,中指內坎初六言也。夫一,伐鬼方也。在既濟則宜勿用而防三年之憊,在未濟則宜震用而幸三年之賞。
既濟戒生事,未濟喜有功也。五離之主四,尚貞吉悔亡,五自宜貞吉元悔。上九賴六五之有孚享,既濟之大業,飲酒燕#23樂,未即有普。但至于濡首則與既濟之上六等矣,其勢必失。是既濟之業有孚之光也,一反哉。旋濟旋失,唐明皇諸人非邪?劉用相曰:天一生水,地二生火。水火,天地之大用也。乾坤所以終坎離也,坎水居下,離火居上,則雖有天地之用,而實不相為用。咸、恆所以終離、坎也。水生火降,坎離相交,心以是泰,身是用康,國家和平,更有何事不既濟乎?
此天地之終也,安有初吉終亂之理也?易道終不亦宜與。
附錄
吳幼清曰:未濟諸爻,位皆不當。而《象傳》特于六三言之者,陰柔居險極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