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其白,守其黑,不受萬物之染,若晦若水,終之于抱一。抱一則能曲能枉,能窪能蔽,故可以為天下式。為天下式,無往而非一,則常德不忒矣。不離者,不離其故處而已,而未必能不忒也。不忒則不差矣。嬰兒之為物,專氣致柔,不失其一體之和而已。復歸于無極,則嬰兒不足以言之也。草木之蕃也為榮,其謝也辱,人之所以為榮辱,亦若是而已。知其榮,守其辱,去華歸根,雖被以天下之所甚惡而不能累焉,故為天下谷。
谷之為物,虛而能盈,應而不藏,而江海之源所自出者也。能為天下谷,則反乎其源矣,故常德乃足,則又非特不忒而已,復歸其樸。樸者,真之全而物之混成者也。唯其混成而未為器,故能大能小,能曲能直,能短能長,能圜能方,無施而不可,則無極不足以言之也。然則守其雌,守其黑,守其辱足矣,安用知其雄與白與榮哉?蓋守之以為母,知之以為子,守之以為經,知之以為變也。
樸散則為器,器之為物,能大而不能小,能曲而不能直,能短而不能長,能圓而不能方,故聖人用之為官長而已。非容乃#5公,公乃王之道也。若夫抱樸以制天下,其視天下之理,猶庖丁之視牛,未嘗見全牛也,行之于所無事而已,恢恢乎其于游刃有餘地矣,何事于割哉?故曰大制不割。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故物或行或隨,或呴或吹,或強或羸,或載或隳。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
取如左氏取我田疇而伍之、《史記》取高帝約束紛更之之取。為,治之也。司馬溫公曰:為之則傷自然,執之則乖通變。呴音許,一音虛。贏,力為反。載,始也,又任載也。隳,許規反。去,上聲。陸農師云:去甚,慈也。去奢,儉也。去泰,不敢為天下先也。三者聖人所以取天下也。
蘇註:聖人之有天下,非取之也,萬物歸之,不得已而受之。其治天下,非為之也,因萬物之自然而除其害耳。若欲取而為之,則不可得矣。凡物皆不可為也,雖有百人之聚,不循其自然而妄為之,必有齟齬不服者,而況天下乎?雖然小物寡眾,猶有可以力取而智奪者,至于天下之大,有神主之,不待其自歸則叛,不聽其自治則亂矣。
陰陽相盪,高下相傾,大小相使,或行于前,或隨于後,或呴而暖之,或吹而寒之,或益而強之,或損而羸之,或載而成之,或隳而毀之,皆物之自然,而勢之不免者也。世之愚人,私己而務得,乃欲拒而違之,其禍不覆則折。唯聖人則知其不可逆,順以待之,去其甚,去其奢,去其泰,使不至于過而傷物,而天下無患矣,此不為之至也。堯湯之于水旱,雖不能免,而終不至于敗者,由此故也。
《易》之泰曰: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三陽在內,三陰在外,物在泰極矣。聖人懼其過而害生,故財成而輔相之,使不至于過,此所謂去甚、去奢、去泰也矣。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兵之後,必有凶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得早已。
好,去聲。還,旋通。《易》曰:師,眾也。處,上聲。善即有道者也。不得已,為之難也。莊子曰:不得已而後動。又一宅而寓于不得已,又託不得已以養中,皆與老子語合。果而勿矜以下五而字,當讀如於字。人方果於彼,我獨果于此也。矜,自恃也。伐,夸大也。驕,恣肆也。已,止也。早已言不久也。
蘇註:聖人用兵,皆出于不得已。非不得已而欲以強勝天下,雖或能勝,其禍必還報之。楚靈、齊湣、秦始皇、漢孝武,或以殺其身,或以禍其子孫。人之所毒,鬼之所疾,未有得免者也。兵之所在,民事廢,故田不修。用兵之後,殺氣勝,故年穀傷。凡兵皆然,而况以兵強天下者邪?果,决也。德所不能綏,政所不能服,不得已而後以兵次之耳。勿矜、勿伐、勿驕,不得已四者,所以為勿強也。壯之必老,物無不然者。
惟有道者成而若缺,盈而若沖,未嘗壯,故未嘗老,未嘗死。以兵強天下,壯亦甚矣,能無老乎?無死乎?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澹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處左,上將軍處右。言居上勢,則以喪禮處之。殺人眾多,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佳謂佳之也。溫公曰:兵愈佳則害人愈多。惡,去聲。處,上聲。下並同。左為陽為生,右為陰為死。恬澹,安靜也。美即佳也。樂,去聲。純甫云:此章自兵者不祥之器以下似古之義疏渾入于經者,詳其文義可見。
蘇註:以之濟難而不以為常,是謂不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