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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章结言还丹名义不外水火之性情也。
  
  推演五行数,较约而不繁。举水以激火,奄然灭光明。日月相薄蚀,常在晦朔间。水盛坎侵阳,火衰离昼昏。阴阳相饮食,交感道自然。
  
  此节言水火交感,虽变而不失其常也。葢丹道之要,不外一水一火。水火本出一原,后分两物。干中一阳走入坤宫成坎,坎中有太阳真火。坤中一阴转入干宫成离,离中有太阴真水。水火二炁互藏其根,化化不穷,五行全具其中。葢水能生木,木能生火,火能生土,土能生金,金转生水。左旋一周而相生,便是河图顺数。火能克金,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克水,水转克火。右旋一周而相克,便是洛书逆数。
一顺一逆,一生一克,而五行之千变万化,总不出其范围。故曰:“推演五行数,较约而不繁”。天一生水,水本真阳,落在北方太阴之中,所以水反属阴。地二生火,火本真阴,升在南方太阳之位,所以火反属阳。阴盛便来侵阳,水盛便能灭火。葢先天无形之水火,主相济为用。后天有形之水火,便主相激为仇。故曰:“举水以激火,奄然灭光明”。天上之日月即是世间之水火,日属太阳火精,其光无盈无亏。月属太阴水精,借太阳以为光。
晦朔之交,日与月并会于黄道,谓之合朔。然但同经而不同纬,故虽合朔而日不食。若同经而又同纬,月不避日,阳光便为阴魄所掩,所以太阳薄蚀长在朔日。故曰:“日月相薄蚀,常在晦朔间”。人生与造化若合符节,世人但知坎水为月,不知离中一点真水正是月精。但知离火为日,不知坎中一点真火正是日光。晦朔之交,日月合璧,水火互藏,一点太阳真火沉在北海极底。邵子所谓“日入地中,媾(交)精之象”也。
在丹道为坎离会合,一阳初动之时;此时当温养,潜龙勿可轻用,直到阳光透出地上,方纔大明中天。若真阳不能作主,陷在阴中,无由出炉,即是北方寒水过盛浸灭太阳之象。真火既为寒水所浸,日光便受重阴掩抑,正当中天阳盛之时,奄奄衰弱,昏然而无光矣。故曰:“水盛坎侵阳,火衰离昼昏”。坎居北方幽阙之中,正子位上,月当朔之象也。离居南方向明之地,正午位上,日当昼之象也。水火均平,方得交济为用。一或偏胜,便致薄蚀为灾。
日月之相薄蚀,即“举水以激火,奄然灭光明”之义也。当与中篇“晦朔薄蚀,掩冒相倾”参看。虽然此特言其变耳。若水不过盛,火不过衰,日以施德,月以舒光,水火自然之性情即阴阳交感之常道。薄蚀灾变何自而生?故曰:“阴阳相饮食,交感道自然”。日月反其常道,故云薄蚀。阴阳循其自然,故云饮食。葢以造化日月之合有常有变,喻身中坎离之交有得有失,不可不慎密也。
  
  名者以定情,字者缘性言。金来归性初,乃得称还丹。
  
   此节言金返归性,乃还丹之了义也。离中元精本太阴真水,又称木液。坎中元炁本太阳真火,又称金精。丹道以水火为体,金木为用。关尹子曰“金木者,水火之交(是)也”。金木虽分两物,究其根源只一金性。金性本出先天之干,未生以前,纯粹以精,万劫不坏。只因有生以后,混沌一破,走入坤宫,是为坎中金精,干家之性转而称情。干之一阳既变为坎,其中换入坤之一阴,是为离中木液,坤家之情转而称性。
葢木主宁静,字之曰性。所谓人生而静,天之性也。金主流动,名之曰情。所谓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两者同出异名,譬如只此一个人,既有名,复有字,名字虽分两样,性情原是一人。故曰:“名者以定情,字者缘性言”。其初,干中之金变而成坎,便是性转为情。一转则无所不转,轮回颠倒只在目前,所谓顺去生人生物也。今者,仍取坎中真金还而归干,便是情返为性。一返则无所不返,坚固圆常,顿超无漏。所谓逆来成圣成仙也。
学道之士,若能于感而遂通之后,弗失其寂然不动之初,而丹乃可还矣。故曰:“金来归性初,乃得称还丹”。此两句不特为一部参同契关键,且能贯穿万典千经。《愣严经》云:“如金矿杂于金精,其金一纯,更不成杂”。《圆觉经》云:“如销金矿,金非销有,既已成金,不重为矿,经无穷时,金性不坏”。是此义也。吕纯阳云:“金为浮来方见性,木因沉后始知心”。张紫阳云:“金鼎欲留朱里汞,玉池先下水中银”。亦此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