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曰“道之形象,真一难图”。真一之水便是中宫一点鄞鄂,所谓太一含真炁也。合之为一炁,分之则为两物,又分之则为四象五行,交会之时,五行变化全在中央,既而木仍在东,金仍在西,火仍在南,水仍在北,各居其所矣。故曰“变而分布,各自独居”。此段言真一之水实为丹基。《入药镜》所云“水乡铅,只一味”是也。学者若知攒五合四,会两归一之旨,鄞鄂成而圣胎结矣。
类如鸡子,白黑相符,纵横一寸,以为始初。四肢五脏,筋骨乃俱。弥厯十月,脱出其胞。骨弱可卷,肉滑若饴。
此节特显法身之形象也。圣胎初凝,一点元神潜藏神室,混混沌沌,元黄未剖,黑白未分,有如鸡子之状,故曰“类如鸡子,白黑相符”。神室中间方圆恰好径吋,法身隐于其中优游充长,与赤子原初在母腹中一般造化,故曰“纵横一寸,以为始初”。温养真胎,必须从微至着,始而成象,继而成形,四肢五脏倂筋络骨节之类,件件完备,具体而微,故曰“四肢五脏,筋骨乃俱”。
须知四象五行包络法身,便如四肢五脏,法身渐渐坚凝,便如筋骨,非真有形象也。温养既足,至于十月胎完,赤子从坤炉中跃然而出,上升干鼎,从此重安炉鼎,再造乾坤,别有一番造化;我之法身纔得通天彻地,混合太虚,故曰“弥厯十月,脱出其胞”。而有骨弱可卷,肉滑如饴之象矣。此段言法身形象与母胎中生身受炁之初同一造化,但顺则生人,逆则成丹,有圣与凡之别耳。
此章是养性第一关键,与上篇两窍互用章相应。
二炁感化章第二十一
阳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方诸非星月,安能得水浆?二炁玄且远,感化尚相通,何况近存身?切在于心胸。阴阳配日月,水火为效征。
此章言水火两弦之炁以同类相感也。上章言魂之与魄互为室宅,即水火两物也。金丹之道以日月为体,以水火为用;体则互藏,用则交入;日月非水火,体无所施;水火非日月,用无所出,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莫不皆然。阳燧是火珠,形如铜镜,其体中实,象坎中一阳,此物秉太阳火精,故世人用以取火,然必向日中取之,纔能得火,只因这点真阳,原是日魂之光,日为光之所聚,阳燧为光之所招,以火取火,安得不灵?
故曰“阳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方诸是蚌珠,其体中虚,象离中一阴,此物秉太阴水精,故世人用以取水,然必向月下取之,纔能得水,只因这点真阴,原是月魄之精,月为精之所藏,方诸为精之所摄,以水取水,安得不应?故曰“方诸非星月,安能得水浆”。此即坎离互用之旨也。天上之日月与世间之水火,相去不知几万里,可谓元且远矣,然而隔阂潜通,如磁吸铁,正以同类易亲,故二炁自为感化而相通也。
远取诸物,无情者尚且相感,如此矧(shěn况且/亦),近取诸身,有情之真水真火切在方吋之间,至虚至灵,一呼即应,两弦真炁有不相感化者乎?所以离中真水往而流戊,坎中真火来而就己,假法象而采太阴之精,立鼎器以聚太阳之炁,自然同类相从,结成鄞鄂。盖真阴真阳互藏其宅,便是吾身之日月;日光月精相胥为用,便是吾身之水火;其间采取感召全仗中黄真意,即吾身阳燧方诸之妙用也。故曰“阴阳配日月,水火为效征”。
此章专言二物相感,同气相求,发明大易性情宗旨。盖寂然不动,性之体也;感而遂通,情之用也。离之情常在于北,坎之情常在于南,此日月之所以合璧,而水火之所以交也。离中真水复归于北,坎中真火复归于南,此乾坤之所以还元,而鄞鄂之所以立也。周易上经首乾坤,取其定位以立体也。下经首咸恒,取其交感以致用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