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目之所见有常极,不能无穷也,故于大则有所不尽,于细则有所不明,直是目之所不逮耳。精与大皆非无也,庸讵知无形而不可围者哉!
【疏】夫以细小之形视于旷大之物者,必不尽其弘远,故谓之不可围。又以旷大之物观于细小之形者,必不晓了分明,故谓之无形质。此并未出于有境,岂是至无之义哉!
【二】【注】大小异,故所便不得同。
【疏】精,微小也。垺,殷大也。欲明小中之小,大中之大,禀气虽异,并不离有(中)〔形〕(二),天机自张,各有便宜也。
【释文】《垺》李普回反。徐音孚,谓盛也。郭芳尤反,崔音裒。《之殷》殷,众也。◎庆藩案殷,大也,故疏云大中之大,不当训众。《异便》婢面反。徐扶面反。注皆同。
【三】【注】若无形而不可围,则无此异便之势也。
【疏】大小既异,宜便亦殊,故知此势未超于有之也。
【四】【注】有精粗矣,故不得无形。
【疏】夫言及精粗者,必期限于形名之域,而未能超于言象之表也。
【释文】《精粗》七胡反。下同。
【五】【疏】无形不可围者,道也。至道深玄,绝于心色,故不可以名数分别,亦不可以数量穷尽。
【释文】《能分》如字。
【六】【注】唯无而已,何精粗之有哉!夫言意者有也,而所言所意者无也,故求之于言意之表,而入乎无言无意之域,而后至焉。
【疏】夫可以言辨论说者,有物之粗法也;可以心意致得者,有物之精细也;而神口所不能言,圣心〔所〕(三)不能察者,妙理也。必求之于言意之表,岂期必于精粗之间哉!
【释文】《不能论》本或作谕。
【校】(一)阙误引张君房本便下有耳字。(二)形字依下正文期于有形句改。(三)所字依上句补。
是故大人之行,不出乎害人(一)【一】,不多仁恩【二】;动不为利【三】,不贱门隶【四】;货财弗争【五】,不多辞让【六】;事焉不借人【七】,不多食乎力【八】,不贱贪污【九】;行殊乎俗【一0】,不多辟异【一一】;为在从众【一二】,不贱佞谄【一三】;世之爵禄不足以为劝,戮耻不足以为辱【一四】;知是非之不可为分,细大之不可为倪【一五】。闻曰:『道人不闻【一六】,至德不得【一七】,大人无己【一八】。
』约分之至也【一九】。」
【一】【注】大人者,无意而任天行也。举足而投诸吉地,岂出害人之涂哉!
【疏】夫大人应物,譬彼天行,运而无心,故投诸吉地,出言利物,终不害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