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问曰:法安所生?
老子曰: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乎人心,此治之要也。法非从天下也,非从地出也,发乎人间,反己自正。诚达其本,不乱于末,知其要,不惑于疑,有诸已,不非于人,无诸己,不责于所立,立于下者,不废于上,所禁于民者,不行于身,故人主之制法也,先以自为检式,故禁胜于身,即令行于民。
夫法者,天下之准绳也,人主之度量也,县法者,法不法也,法定之后,中绳者赏,缺绳者诛,虽尊贵者不轻其赏,卑贱者不重其刑,犯法者,虽贤必诛,中度者,虽不肖无罪,是故公道行而和欲塞也。古之置有司也,所以禁民使不得恣也,其立君也,所以制有司使不得专行也,法度道术,所以禁君使无得撗断也。人莫得恣,即道胜而理得矣,故反朴无为,无为者,非谓其不动也,言其从己出也。
老子曰:善赏者,费少而劝多,善罚者,刑省而禁奸,善与者,用约而为德,善取者,入多而无怨,故圣人因民之所喜以劝善,因民之所憎以禁奸,赏一人而天下趋之,罚一人而天下畏之,是以至赏不费,至刑不滥,圣人守约而治广,此之谓也。
老子曰:臣道,方论是处,当为事先唱,守职明分,以立成功,故君臣异道即治,同道即乱,各得其宜,处有其当,即上下有以相使也。故枝不得大于干,末不得强于本,言轻重大小有以相制也。夫得威势者,所持甚小,所任甚大,所守甚约,所制甚广,十围之木,持千钧之屋,得所势也,五寸之关,能制开阖,所居要也。下必行之令,顺之者利,逆之即凶,天下莫不听从者,顺也,发号令行禁止者,以众为势也。
义者,非能尽利于天下之民也,利一人而天下从之,暴者,非能尽害于海内也,害一人而天下叛之,故举措废置,不可不审也。
老子曰:屈寸而申尺,小枉面大直,圣人为之,今人君之论臣也,不计其大功,总其略行,而求其小善,即失贤之道也。故人有厚德,元间其小节,人有大誉,元疵其小故。夫人情莫不有所短,成其大略是也,虽有小过,不以为累也,成其大略非也,闾里之行未足多也。故小谨者元成功,訾行者不容众,体大者节疏,度巨者誉远,论臣之道也。
老子曰:自古及今,未有能全其行者也,故君子不责备于一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博达而不訾,道德文武,不责备于人以力,自修以道,而不责于人,易赏也,自修以道,则无病矣。夫夏后氏之璜,不能无瑕,明月之珠,不能无秽,然天下宝之者,不以小恶妨大美。今志人之所短,忘人之所长,而欲求贤于天下,即难矣。
夫众人之见,位之卑身之贱,事之洿辱,而不知其大略,故论人之道,贵即观其所举,富即观其所施,穷即观其所受,贱即观其所为,视其所患难以智勇,动以喜乐以观其守,委以货财以观其仁,振以恐惧以观其节,如此则人情可知矣。
老子曰:屈者所以求申也,枉者所以求直也,屈寸申尺,小枉大直,君子为之,百川并流,不注海者不为谷,趋行殊方,不归善者不为君子。善言贵乎可行,善行贵乎仁义,夫君子之过,犹日月之蚀,不害于明,故智者不妄为,勇者不妄杀,择是而为之,计礼而行之,故事成而功足恃也,身立而名足称也,虽有智能,必以仁义为本而后立,智能并行,圣人以仁义为准绳,中绳者谓之君子,不中绳者谓之小人。
君子虽死亡,其名不灭,小人虽得势,其罪不除。左手据天下之图,而右手刎其喉,虽愚者不为,身贵于天下也。死君亲之难者,视死如归,义重于身也。故天下大利也,比身即小,身之所重也,比之仁义即轻,此以仁义为准绳者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