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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道德真经注-元-吴澄*导航地图-第12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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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寂,阗静也。寥,虚廓也。言其无声无形也。独立乎万物之表,无可与对而未尝变易,故曰不改。周行乎万物之中,无不徧及而未尝穷匮,故曰不殆。天下母者,德也,而德者道所为,故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此物无可得而名者,以其天地万物之所共由,于是假借道路之道以为之字。字者,名之副而非名也。字不足以尽之,不得已而强名之,曰大。至大莫如天,而天亦在道之内,则天未为大也。此道其大无外而莫能载焉,故大之一言,庶乎可以名之尔。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逝谓流行不息。远谓悠久无疆。反谓无有无名。盖万有皆有,惟道皆无,无与有相反,故曰反。大之一言未足以尽道,故推言之谓其大而不息。不息而久,久而无有,所以为道,若有则非道矣。下篇曰:反者道之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庄子曰:太初有无,无有无名。盖谓此也。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王谓圣人之有位者。古今惟道最大,无可与比,此以天地圣人与道,并言而曰四大,何也?盖天地得此道以为天地,圣人得此道以为圣人,其所以能大者,以其有此道也。王之下特加亦字,又特言王居其一,盖气之至大者天,形之至大者地,圣人之身眇然而立乎两间,以其道同乎天地,故其大亦同乎天地,而不以气形与身之大小论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者,圣人也。法者,水平之准,与之平等如一也。人之所以大,以其得此道而与地一,故曰法地。地之所以大,以其得此道而与天一,故曰法天。天之所以大,以其与道一,故曰法道。道之所以大,以其自然,故曰法自然。非道之外别有自然也,自然者,无有无名是也。
右第二十一章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根,本也。躁,动也。君,主也。轻以重为本,动以静为主也。
  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
  君子吉行乘乘车,师行乘兵车,皆轻车也。轻车后有辎车,载寝处服食所用之物,谓之重车,虽乘轻车而终善人谓善于其事之人。不善人谓不善于其事之人。师者,人所尊事以为法者。资者,如以财货给人,俾人籍之赖之而得以有所成者。彼善而此不善,以彼之善与此之不善者相辽,而人灼见此之不及彼,则彼人之善可为此不善人之师矣。彼不善而此善,以彼之不善,与此之善者相形,而人遂见此之过于彼,则彼人之不善乃为此善人之资也。
谓因彼之不善以成此之善名,故曰资。然善不善之名对立,岂有道之世哉。下文言有道者欢使世之人不以善名,亦不以不善名也。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知大迷,是谓要妙。
  爱犹云喜好也。要犹云至极也。妙者,玄不可测。使不善者之遇善人,虽可以为己之师,而不贵重之也,盖不欲名斯人之为善也。使善者之遇不善人,虽得以为己之资,而不喜好之也,盖不欲名斯人之为不善也。善不善之名俱泯,一概玄同,无可分别,虽有智者,亦大迷而不知其孰为善执为不善,斯乃妙不可测之至极,曰要妙。
  右第二十三章前二节言圣人不可名之善,后二节言常人两可名之善不善。其不彰不可名之名者,谓之袭明。其不分两可名之名者,谓之要妙。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