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了正當七日。還見往者二人來前。母云。使人已來。並皆好住。聲絕即死。隱師見存。道俗欽敬。
唐貞觀中。有人任嶲州一縣令。往高昌。於寺得一真珠像。至京師諸大寺。欲與千貫錢買之。不肯。遂毀破。賣得一千三百貫。後月餘患腫。寤寐之間。見一僧云。何因毀壞尊像。遂遣人拔其舌。長尺餘。苦痛呻吟。數日而死。德安縣令薛達。備知此事。
唐顯慶三年。徐玉任晉州刺史之時。有屠兒在市東衖。殺一猪。命斷湯燖。皮毛並落。死經半日。貪殺餘豬。未及開解。至曉以刀破腹。長劃腹。下一刀刃猶未入腹。其豬忽起走出門。直入市西壁。至一賢者店內牀下而臥。市人競往看之。屠兒猶執刀逐走。看者問其所由。屠兒答云。我一生已來殺豬未曾聞見此事。猶欲將去。看者數百人。皆瞋責屠兒。競出錢贖得。諸人共為造舍安置。身毛久始得生。胭下及腹下瘡處差已作大肉疣。麤如臂許。
出入往來常不汙其室。性潔不同餘豬。至四五年方卒(并州晉陽縣人王同仁徐王府〔掾〕正具見說之)。
僧義孚
青社人。解琴。寓於江陵龍興寺。行止詭譎。府主優容之。俾齎錢帛。詣西川寫藏經。或有人偷竊社戶所造藏經出貨。義孚以廉價贖之。其羨財。遂為所有。一旦發覺賣經者。斃於枯木下。此僧雖免罪。未久得疾。兩唇反引。有似驢口。具熱痛不可忍也。人皆畏見。苦楚備極而死。同寺有數輩。販鬻經像。懼而捨財。修功德以孚為鑒戒。
冥報記輯書卷第四
冥報記輯書卷第五
唐隴西李義琰
貞觀年中為華州縣尉。此縣忽失一人莫知所在。其父兄疑一讎怨家所害。詣縣陳請。義琰案之不能得決。夜中執燭委細窮問。至乙夜義琰據案俛首不覺。死人即至。猶帶被傷之狀云。某被傷姓名。被打殺置於某所井中。公可早檢。不然恐被移向他處。不可覓得。義琰即親往覓。果如所陳。尋而讎家云始具伏。當時聞見者。莫不驚歎。
唐西京清禪寺先有純金像一軀。長一尺四寸。重八十兩。隋文帝之所造也。貞觀十四年。有賊孫德信。偽造璽書。將一閹竪子詐稱勑遣取像。寺僧聞奉勑索不敢拒付之。經宿事發。像身已被鑄破唯頭不銷。太宗大怒處以極刑。德信未死之間。身已爛壞徧體瘡潰。寺僧更加金如法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