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論家事無不闇合。至經三日懷善遂即暴死。合州道俗聞者莫不增修功德。[邱-丘+(夕/鹿)]州人勳衛侯智純說之。
夏侯均者
冀州阜城人也。顯慶二年病經四十餘日昏亂殆死。自云。被配作牛頻經苦訴。訴云。嘗三度於隱師處受戒懺悔。自省無過。何忍遣作牛身受苦如是。均已被配磨坊。經二十日。苦使後為勘當受戒。是實不虗。始得免罪。此人生平甚有膂力。酗酒好鬥。今現斷酒肉。清信賢者。為隱師弟子齋戒不絕。
唐京都西市北店有王會師者
其母先終。服制已畢。至顯慶二年內。其家乃產一青黃母狗。會師妻為其盜食。乃以杖擊之數下。狗遂作人語曰。我是汝姑。新婦杖我大錯。我為嚴酷家人過甚。遂得此報。今既被打羞向汝家。因即走出。會師聞而洟泣拘以歸家。而復還去。凡經四五。會師見其意正乃屈請市北大街中。正是己店北大牆。後作小舍安置。每日送食。市人及行客就親者極眾。投餅與者不可勝數。此犬常不離此舍。過齋時即不肯食。經一二歲莫知所之。
唐汾州孝義縣縣泉村人劉摩兒
至顯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遇患而終。其男師保明日又死。父子平生行皆險詖。其北隣有祁隴威。因採樵被車輾死。經數日而蘇。乃見摩兒男師保在鑊湯中。須臾之間。皮肉俱盡。無復人形。唯見白骨。如此良久。還復本形。隴威問其故。對曰。為我射獵故受此罪。又謂保曰。卿父何在。對曰。我父罪重不可卒見。卿既即還。請白家中。為修齋福。言訖被使催促。前至府舍。見館宇崇峻。執仗者二十餘人。一官人問之曰。汝比有何福業。對曰。
隴威去年正月在獨村看讀一切經。脫衫一領布施。兼受五戒。至今不犯。官人乃云。若如所云。無量功德。何須來此。乃索簿勘見簿曰。其人合死不虗。側注云。受戒布施福助更合延壽。乃遣人送還。當即蘇活。
唐冀州舘陶縣主簿姓周
忘其名字。至顯慶四年十一月奉使於臨渝關互市。當去之時。將佐史等二人從往。周將錢帛稍多。二人乃以土囊壓而殺之。所有錢帛咸盜將去。唯有隨身衣服充斂。至歲暮乃入妻夢。具說被殺之狀。兼言所盜財物藏隱之處。妻乃依此告官。官司案辯具得實狀錢。帛竝獲二人。皆坐處死。相州智力寺僧慧永云。當親見明庭觀道士劉仁實說之。
唐隴西李虔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