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蔭曰。普通以前。直指之道。未來東震。最上風規無聞焉。而譯經弘法之士。皆大龍香象。神力變化。未有以奮發沉鍊之。其習禪者。皆四禪八定。而非祖師立地超脫。頓漸絕迹之旨。故皎之所列十科。以德業言。其中雜糅疊出者。亦有之。然蒐揚之功。不為無補於法苑也。
庚子普通元年。
辛丑二年。
壬寅三年。
癸卯四年。
梁太子綱編法寶集。
甲辰五年。
祖留化南天(共六十七年)。
乙巳六年(魏孝昌元年)。
祖發南天竺航海來東土。
祖念般若多羅六十七載之記。復思東震旦國。佛記一千年後。般若智燈。運光於彼。遂囑弟子不若蜜多羅住天竺傳法。而躬至震旦。乃辭祖塔。別學侶。慰勉於王曰。當勤修白業。吾去一九即回。王聞祖言。涕淚交集。曰。此國何罪。彼土何祥。収既有緣。非吾所止。唯願不忘父母之國。事畢蚤回。王即具大舟。躬率臣僚學眾。送至海壖而別。
丙午普通七年。
祖航海東來(泛重溟凡三周寒暑。達于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