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遲明積雪過膝。祖顧而憫之。問曰。汝久立雪中。欲求何事。光悲淚曰。惟願和尚慈悲。開甘露門。廣度羣品。祖曰。諸佛無上妙道。曠劫精勤。難行能行。非忍而忍。豈以小德小智。輕心慢心。欲冀真乘。徒勞辛苦。光聞祖誨勵。潛取利刀。自斷左臂。置於祖前。祖知是法器。乃曰。諸佛最初求道。為法忘形。汝今斷臂吾前。求亦可在。遂因與易名曰。慧可。乃問諸佛法印。可得聞乎。祖曰。諸佛法印。匪從人得。可曰。我心未甯。乞師與安。祖曰。將心來與汝安。可良久曰。覓心了不可得。祖曰。與汝安心竟。
祥符蔭曰。此是東土第一箇樣子學道求法者。急著眼。
乙卯大同元年(西魏文帝寶炬大統元年東魏天平二年)。
祖付慧可正法眼并授袈裟表信。
祖止少林越九年。欲返天竺。命門人曰。時將至矣。汝等盍言所得乎。有道副對曰。如我所見。不執文字。不離文字。而為道用。祖曰。汝得吾皮。尼總持曰。我今所解。如慶喜見阿閦佛國。一見更不再見。祖曰。汝得吾肉。道育曰。四大本空。五蘊非有。而我見處。無一法可得。祖曰。汝得吾骨。最後慧可禮拜依位而立。祖曰。汝得吾髓。乃顧慧可而告之曰。昔如來以正法眼付迦葉大士。展轉囑累。而至於我。我今付汝。汝當護持。并授汝袈裟。以為法信。各有所表。宜可知矣。可曰。請師指陳。祖曰。內傳法印以契證心。外付袈裟以定宗旨。後代澆薄。疑慮競生。云吾西天之人。言汝此方之子。憑何得法。以何證之。汝今受此衣法。却後難生。但出此衣。并吾法偈。用以表明。其化無礙。至吾滅後二百年。衣止不傳。法周沙界。明道者多。行道者小。說理者多。通理者少。潛符密證。千萬有餘。汝當闡揚。勿輕未悟。一念回機。便同本得。聽吾偈曰。吾本來茲土。傳法度迷情。一花開五葉。結果自然成。祖又曰。吾有楞伽經四卷。亦用付汝。即是如來心地要門。令諸眾生。開示悟入。吾自到此。凡五度中毒。我甞自出而試之。置石。石裂。緣吾本離南印。來此東土。見赤縣神州。有大乘氣象。遂踰海入漠。為法求人。際會未諧。如愚若訥。今得汝傳授。吾意已終。
祖往禹門太守楊衒之問道。
祖與徒眾往禹門千聖寺止三日。有期城太守楊衒之。蚤慕佛乘。問祖曰。西天五印。師承為祖。其道如何。祖曰。明佛心宗。行解相應。名之曰祖。又問。此外如何。祖曰。須明他心。知其今古。不厭有無。於法無取。不賢不愚。無迷無悟。若能是解。故稱為祖。又曰。弟子歸心三寶。亦有年矣。而智慧昏蒙。尚迷真理。適聽師言。罔知收措。願師慈悲。開示宗旨。祖知懇到。即說偈曰。亦不覩惡而生嫌。亦不觀善而勤措。亦不捨智而近愚。亦不拋迷而就悟。達大道兮過量。通佛心兮出度。不與凡聖同躔。超然名之曰祖。衒之聞偈。悲喜交并。曰。願師久住世間。化導羣有。祖曰。吾即逝矣。不可久留。根性萬差。多逢患難。衒之曰。未審何人。弟子為師除得否。祖曰。吾以傳佛秘密。利益迷途。害彼自安。必無此理。衒之曰。師若不言。何表通變觀照之力。祖不獲已。乃為讖曰。江槎分玉浪。管炬開金鎻。五口相共行。九十無彼我。衒之莫測。禮辭而去。
丙辰大同二年(魏大統二年東魏天平三年)。
東土第一世少林圓覺祖示寂。
時魏氏奉釋。禪雋如林。議論多與祖違。祖玄風所被。有識咸歸。彼徒生嫉。數加毒藥。莫能中傷。至第六度。以化緣既畢。遂端居而逝。時十月五日。十二月二十八日葬熊耳山。建塔定林寺。曰空觀。
安隱忍曰。達摩大師初破六宗。其意銳甚。及乎東來震旦。六番受毒而不言。謗議沸騰而不辯。其弘法之心乎。方其不契於梁。不容於流支之徒。機亦危矣。稍有爭論。安能默坐九年。以傳二祖耶。予以是知傳佛心宗者。不可執一方便。而進退有時也。
祥符蔭曰。初祖東來。為傳法也。二祖得髓。而能事已畢。其他何卹焉。義學之徒。狃於聞見。驟聞直指別傳。夫誰能不惑。無怪其嫉之深也。使東土之人。皆即聞而信之。祖亦無庸汎重[沱-匕+(日/六)]矣。面壁九年至今凜凜猶生千載之後。法周沙界。伊誰之力歟。藉非祖來。以真宗持之。迦文之教流行震旦。不知作何底止。潛符蜜證。道豈在空言哉。
宗統編年卷之八
宗統編年卷之九
第二世祖
諱慧可。造少林。安心得法。逮初祖西。歸乃闡化。
武帝丁巳大同三年(魏大統三年東魏天平四年)。
第二世鄴都祖嗣宗統(五十一年)。
戊午四年。
發明(西天邈隔。故書祖住世傳法。明宗統有在也。東土止書某年實事。關宗統者。而不書住世傳法。明遠近昭然。文獻足徵也)。
己未五年(東魏興和元年)。
詔取初祖遺履少林寺供養。
宋雲奉使西域回。遇初祖於葱嶺。見手携隻履。翩翩而逝。雲問祖何往。曰。西天去。雲歸具奏其事。帝令啟壙。唯空棺。一隻革履存焉。舉朝為之驚歎。奉詔取遺履於少林寺供養。
梁主撰初祖道行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