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少林有達磨大士。必汝師矣。祖遂造少室。逮得法。至北齊天平二年。有一居士。年踰四十。不言名氏。聿來設禮。而問祖曰。弟子身纏風恙。請和尚懺罪。祖曰。將罪來與汝懺。士良久曰。覓罪了不可得。祖曰。與汝懺罪竟。宜依佛法僧住。士曰。今見和尚。已知是僧。未審何名佛法。祖曰。是心是佛。是心是法。法佛無二。僧寶亦然。士曰。今日始知罪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如其心然。佛法無二也。祖深器之。即為剃髮。曰是吾寶也。
宜名僧璨。其年三月十八日。於光福寺受具。自茲疾漸愈。執侍經二載。祖遂囑累。付以衣法。偈曰。本來緣有地。因地種花生。本來無有種。花亦不曾生。又曰。汝受吾教。宜處深山。未可行化。當有國難。般若多羅懸記。所謂心中雖吉外頭凶者。是也。吾亦有宿累。今往酬之。汝諦思聖記。勿罹世難。善去善行。俟時傳付 祖乃往鄴都。化導。四眾。皈依。三十四載。遂韜光混跡。變易儀相。或入酒肆。或過屠門。或習街談。或隨廝役。
或問之曰。師是道人。何故如是。祖曰我自調心。何關汝事 後至筦城縣匡救寺說法。有辨和法師。正於其寺講涅槃經。其徒多去之而從祖。和憤嫉。興謗於邑宰翟仲侃。侃加祖以非法。祖怡然委順。識真者謂之償債。時年一百七矣。隋文帝開皇十三年癸丑三月十六也。塟磁州滏陽縣東北七十里。唐德宗諡大祖禪師。
辨和或云道恒。恒聞祖語。詆為邪說。遣徒破祖。其徒至輒欣服不去。恒有遇之塗者。恒曰。我用爾許功開爾眼。今反爾耶。其徒曰。我眼本正。因師故邪。恒遂深怒。密謀興謗。致祖非法 皓月供奉。問長沙岑和尚。古德云。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應須償宿債。只如師子尊者二祖大師。為甚却償債去。沙曰。大德不識本來空。月曰。如何是本來空。沙曰。業障是。曰如何是業障。沙曰。本來空是。月無語。沙以偈示之曰。假有元非有。
假滅亦非無。涅槃償債義。一性更非殊。
▲三祖僧璨大師
不知何許人。以白衣謁二祖得度。傳法後。隱於舒之皖公山。往來太湖縣司空山。當後周毀法。祖深自韜晦。居無常處。積十餘載。人無能知者。至隋開皇十二年。有沙彌道信。年始十四。來禮祖曰。願和尚慈悲。乞與解脫法門。祖曰。誰縛汝。曰無人縛。祖曰。何更求解脫乎。信於言下大悟。(統要云。信於是有省。又問如何是古佛心。祖曰。汝今是甚麼心。曰我今無心。祖曰。汝既無心。諸佛豈有耶。信于是頓息其疑)服勞九載。
後於吉州受戒。侍奉尤謹。祖屢試以玄微。知其緣熟。乃付衣法。偈曰。華種雖因地。從地種華生。若無人下種。華地盡無生 祖又曰。昔可大師付吾法後。往鄴都行化三十餘年。今吾得汝。何滯此乎。即適羅浮山。優游二載。却還舊址。逾月士民奔趨。大設檀供。祖為四眾廣宣心要訖。於法會大樹下。合掌立化。隋煬大業二年丙寅十月十五日也。
祖說法三十餘年。絕口不談其姓族鄉邑。常語四祖云。有人借問。勿道於我處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