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十年。帝如甘露寺禪居深觀 按北齊書顯祖本紀。天保十年春正月甲寅。帝如遼陽甘露寺。二月丙戌。帝於甘露寺。禪居深觀。惟軍國大政。奏聞。
世祖大寧二年。夏五月壬午。詔以城南雙堂閏位之苑。迴造大總持寺。秋八月辛丑。詔以三臺宮。為大興聖寺 按北齊書世祖本紀云云。
後主天統二年。春三月乙巳。太上皇帝詔以三臺施興聖寺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
天統三年。太上皇詔。悉蠲諸寺雜戶。一准平人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三年秋九月己酉。太上皇帝詔諸寺署所綰雜保戶姓高者。天保之初。雖有優勅。權假力用。未免者。今可悉蠲雜戶。任屬郡縣。一准平人。
天統五年。春正月辛亥。詔以金鳳等三臺未入寺者。施大興聖寺。夏四月甲子。詔以并州尚書省。為大基聖寺。晉祠為大崇皇寺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幼主承光元年。鑿晉陽西山。為大佛像。又起大寶林寺 按北齊書幼主本紀。帝每災異寇盜水旱亦不貶損。惟諸處設齋。以此為修德。甞鑿晉陽西山為大佛像。一夜然油萬盆。光照宮內。又為胡昭儀。起大慈寺。未成。改為穆皇后大寶林寺。窮極工巧。運石填泉。勞費億計。人牛死者。不可勝紀。
隋
高祖開皇四年。建興善寺。居僧靈藏。勅僕射參起居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隋開皇四年。靈藏律師。始與帝為布衣交。及即位。建大興善寺以居之。勅左右僕射。每旦參問起居。甞陪駕洛州。歸之者眾。帝手勅曰。弟子是俗人天子。律師是道人天子。有欲離俗者。任師度之。由是度人至數萬。有疑之者。帝曰。律師化人為善。朕禁人為惡。意則一也。
仁壽元年夏六月。頒舍利於諸州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煬帝大業二年。詔沙門致敬王者。以僧明膽等不從而止 按隋煬帝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業二年。詔沙門道士。致敬王者。沙門明膽等。抗詔不從。帝詰之。對曰陛下若使準制罷道。則不敢不奉。如知大法可崇。則法服之下。僧無敬俗之典。帝默然而止。
唐
高祖武德七年。傅奕上疏。極詆佛法。帝善之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傅奕傳。高祖拜奕太史令。武德七年上疏。極詆浮圖法。曰西域之法。無君臣父子。以三塗六道。[日*赫]愚欺庸。追既往之罪。窺將來之福。至有身陷惡逆。獄中禮佛。口誦梵言。以圖偷免。且生死壽夭。本諸自然。刑德威福。繫之人主。今其徒矯托。皆云由佛。攘天理。竊主權。書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害于而家。凶于而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