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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酉四 安息優婆塞安玄。同嚴佛調。譯經二部(三寶紀)。

壬戌癸亥六年

  甲子中平元年 支讖自至京。譯經六十七卷。

乙丑

  丙寅三 西域支曜。譯成具等經十二卷。

  丁卯四 沙門康巨譯經一卷。

  戊辰 己巳光熹元年 庚午獻帝初平元年 辛未 壬申 癸酉四年 甲戌興平(元年)

  乙亥二年 牟子避世隱居。銳志佛道。著理惑三十七篇。其文有問曰。佛道至尊至大。堯舜周孔曷不脩之。六經不見其辭。子既悅詩書禮樂。奚為復好佛道。彼豈能踰經傳美聖業哉。牟子曰。書不必孔子之言。藥不必扁鵲之方。合義者從。愈病者良。君子博取眾善以輔其身。子貢曰。夫子何常師之有乎。堯事君疇。舜事務成昭。旦學呂望。丘學老聃。亦俱不見於六經也。四師雖聖。比之於佛。猶鳥獸之於麟鳳也。而堯舜周孔且猶與之。

況佛之智見。窮諸法原奧。焉捨而不學乎。六經事義。或有所關。佛不見記。何足怪疑哉。又問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今沙門剃頭異俗。豈合聖人孝子之道也。子曰。昔齊人乘船渡江。其父墮水。其子攘臂捽頭顛倒。使水從口出。而父命得甦。夫捽頭顛倒。不孝莫大。然以全父之身。若拱手脩孝子之常。父命絕於水矣。孔子曰。可與適道。未可與權。所謂時宜施者也。而泰伯斷髮文身。孔子稱之至德。未甞毀之也。由是而觀。苟有大德。

不拘於小。沙門捐家財。棄妻子。不聽音視色。可謂讓之至也。何違聖語。不合孝乎。豫讓吞炭漆身。聶政皮面自刑。伯姬蹈火。高行截容。君子為勇而死義。不聞譏其自毀沒也。沙門除髮進德。比之四人。不已遠乎。又問曰。不孝莫大無後。沙門棄妻子。捐財貨。何違孝之行也。子曰。夫長左者必短右。大前者必狹後。妻子財物。世之餘也。清躬無為。道之妙也。孝子曰。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又曰。誦詩書脩禮節。鄉人傳業。名譽洋溢。

此中士所施行。恬淡者所不恤。故許由栖巢木。夷齊餓首陽。孔子稱其賢曰。求仁得仁者也。不聞譏其無後無貨也。沙門脩道德。以易遊世之樂。反淑賢。以貸妻子之歡。是不為奇。孰與為奇哉。又問曰。孟子曰。吾聞用夏變夷。未聞用夷變夏。吾子學周孔之道。捨而學夷狄之術。不已惑乎。曰。子但見禮制之華。而暗道德之實。窺炬燭之明。未覩天庭之日也。孟軻所云。疾專一耳。昔孔子欲居九夷。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禹出西羗而聖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