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自若。復以衣盋置棟梁上。使祝之。亦無他。李眾相顧失色。乃抗言曰。佛氏自以其教為內教。而以餘教為外教。內小而外大。是彼自知其小矣。尚何論。顯應聲曰。然則天子處內。可以謂之小乎。脩靜輩語塞。上怒。詔道士。悉上三爵臺。効神僊飛昇。否則斬以徇。是日死者。莫之計。其不死者皆從薙染。乃下詔曰。法門不二。真宗在一。求之正路。寂泊為本。祭酒道者。世中假妄。俗人不悟。乃有祇崇。麴糵是味。清虗焉在。胊脯斯甘。
慈悲永隔。上異仁祠。下乖祭典。宜皆禁絕。不復遵事。頒勒近遠。咸使知聞。其道士歸伏者。並付昭玄大統上法師。度出家。顯竟不知所之。
周道安
姓姚氏。馮翊胡城人。早附法門。學無常師。然虗恬靜泊。禪侶推服。後隱於太白山。究研竺典。披尋魯誥。進具之後。尤尚涅槃等經。大智度等論。住大陟岵寺。常以二部談海無替。善文藻。故名卿達士。日盈席。時周始平齊。中外禔福。安道為物宗。每以佛法之尊自任。武帝於安有故。頗敬事之。或過安則席地而坐。安居高座。自若也。侍衛皆側目。甞進中食。帝舉筯曰。弟子聞。俗人而僧食於律法宜有罪。師其以罪累我乎。安曰教有權實。
律有開遮。王賊惡人。並道供給。貧道據法以擬。非徒然也。帝曰審如是。誠非佛意。且賊與惡人。豈復王之同類哉。即命徹去。
詔徙住大中興寺。別加殊禮。帝南郊文物之備。踰於前朝。道俗聚觀。塞衢術。安獨不出。詔以天子鹵簿之盛。必欲安一見。以詫其榮。安曰陛下方以誠敬事天。不宜使貧道。墮於流俗也。帝聞而歎善久之。
安之同學慧儁者。京兆三原之朱氏子也。平生於書不甚習讀。而富於憶持。雖鴻材碩學。莫之抗。其論辨縱橫。電掣泉涌。一日安講涅槃。儁令章設問往還。迄暮竟不消文。明日又問搆難精拔。如是三日。僅成一義。及卒。安哭之慟曰。獲與斯人俱。且三十年。其助我者。何可勝數。今已矣。天或者其亦棄我歟。
天和四年三月十五日。帝御正殿。詔集儒釋道士。文武百官。二千餘人。較量三教優劣。以議廢立。是月三十日。復集如前。終莫敢有抗上旨者。四月初。詔天下道俗。皆得極言三教優劣。又詔司隷大夫甄鸞。詳定佛道二教。鸞乃上笑道論三卷。合三十六條。用笑三洞之名。經稱三十六部之失。文極該贍。事多抑揚。五月十日。帝以鸞論傷蠧焚之殿廷。安傷誠見之昏。憫物情之蔽。乃作二教論一卷。凡十二篇。文具別集。帝攬之。廢教之議中寢。
建德三年五月十七日。詔佛道二教。並行罷黜。安由是削迹消聲。深遁林澤。詔在處搜訪。既至。尉賚優渥。欲寵以祿位。固辤久之卒。
初安之居中興也。迎母以養。每且上食。而後上講。甘旨之奉。必手自治。雖析薪汲水。亦不以役僕隷也謂其人曰。仲尼有言。徒以養而不以敬。至於犬馬能之。此豈孝之至者哉。先佛之擔父棺。亦可以為後世法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