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藏經 圓頓宗眼
宋 法登述
圓頓宗眼(并序)
四明沙門 法登 述
學大乘者,雖有肉眼,乃名佛眼。何以故?曉了己身有佛性故。雖一切法本來靈妙,非圓詮教旨不能知之。此圓詮教旨,在於何?即佛眼、佛智是也。佛眼觀之,全生是佛;佛智照之,無非法界。凡夫博地,信教仰理,即能用此佛眼、佛智照於諸法,以肉眼即佛眼故。今依圓頓大乘,述其宗要:原於心法,究其體性,明乎道理,窮其心徧,談乎性具,述所傳法,明乎三觀,顯於正宗,修性相資,涼池可到。即以十篇,名為《圓頓宗眼》。雖文有兼援,意即歸圓。
宗即要也,蓋言圓頓大乘,要在佛眼、佛智也。今總略題之耳。若得此意,則知吾佛一代,教有所歸;祖祖相傳,法非虗設;修行入道,得其要也。法登不敏,述此管見,少助宗乘。禽鳥向山,涓露入海,是此之謂。
旹紹熙太歲甲寅閏月五日,於福嚴蘭若湧泉閣下序。
圓頓宗眼目次
宗眼 原心 究性 明道 窮徧 談具 所傳 三觀 正宗 修性
宗眼
論云:「始鹿苑,中鷲頭,後鶴林,法付摩訶大迦葉。」此乃明於如來正法眼藏,分付迦葉,次第傳授,永永不絕者也。所以付迦葉者,以耆年碩德,苦行頭陀,堪紹隆故,亦由緣在彼故。然所付之法,為在何處?如何付之?大小若何?請試陳之。
或曰:「靈山會上,世尊撚華,迦葉微笑,即其相也。」此說於竺典,殊無稽據,蓋後人所喻耳。或曰:「般若轉教,即是付法。」此說亦未見的傳之相。且般若被加,即空生、身子,非迦葉也。或曰:「如來處處付屬,豈局一時一處耶?」此說通漫之甚。或說:「世尊付衣,即付法也。」或曰:「世尊入滅,迦葉後來,佛現雙足,即是付法。」觀此二說,但可表示而已,豈付法相耶?
然付法之說,苟其相不明,則不知所傳是何法耶?而祖祖相傳,如何授受?既不知其要,傳授亦難矣。如是,則但有傳持名,而無其實也。嗚呼!道聽途說,古人尚且譏之,況都不知其所以哉!且佛祖之道,至今光燄特盛,豈無其所以而然耶?曰:後人生乎異見,乃有教外別傳之說,亦謂撚華而已。且夫學佛者,雖教禪之不同,既皆依佛,必以佛法而為憑準。佛法者,即迦葉所傳是也。迦葉所傳者,莫不始鹿苑,中鷲頭,後鶴林之法也。又何時更有別傳耶?
究其端倪,蓋不達其源者,恐教混於禪,故有別傳之說。殊不知別之不可。且如來出現,八音四辨,迦葉所傳,即教法也。此教明其心,達其理,豈有修行證入,過於此也?或謂以心傳心,不知因何得知此心可傳?莫非教之詮乎哉?況又文字性離,即解脫耶?是知禪教皆指靈山分付,迦葉所傳,何得背佛祖乎?既不用迦葉所傳,何須言其繼祖也?如此者,並由不知所傳之要故爾。
夫傳法者,乃傳佛心要也。當知其要有總、有別。別則一代所說之法,般若加說,備明其相。般若之中,二乘雖領而未受也。總則法華開權顯實,說佛知、佛見,點示諸法本源自性。前之所說,無非方便;今顯真實,皆佛知見。初周雖說,迦葉未解;中周譬之以高廣大車,迦葉聞之,踊躍歡喜,領而受之。良以此佛知見,總一切知見,故云「無上正法,付與迦葉」。信解品中,委領其要。是知付法之相,正在靈山,別無他說,但點佛之知見而已。法雖通於大小,至此皆歸一道。
經云:「吾今所有,皆是子有,付與家業,窮子歡喜。」荊溪云:「知之與見,並是所有。」所以法華但總說云「佛之知見」。古人謂之世尊撚華,迦葉微笑,莫喻此耶?
此佛知見,何人不具?何法不然?靈山分付,在此而已。祖祖相傳,傳此法也;智者大蘇,悟此法也;縱懸河辨,說此法也;龍樹用文字而廣第一義諦,廣此法也;摩訶止觀不思議一心三觀,照此法也;乘是寶乘,直至道場,證此法也;達磨單傳心印,傳此法也。大哉此法!禪教之宗源乎?其流雖異,其源必同;要其所歸,亦秪一也。若逐其流而失其源者,則不知所傳之要也。如是則辜負如來出世,其相傳授受之道,於茲泯矣。若據此道,法法全彰,本來成現。
佛祖未出,不欠一毫;佛祖雖出,不增絲髮。故云:「若言如來有所說法,則為謗佛。」然不同佛祖,雖此道何因得知?若知此已,佛祖更無可傳。雖然,佛法無人說,雖慧不能了。若不傳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恩者,則所傳之道不可不明也。
原心
毗陵曰:「隨緣不變名性,不變隨緣名心。」是知心之與性,其體雖同,其義則別。所以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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