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上品如實智○三通達者。作唯識觀入見道也。至此已來。無數劫滿。即在初地。然此見道略有二種。一真。二相。真見道者已根本無分別為體。證生法二空。實斷二障也。相見道者。即十六心等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四修習行者。出前所說相見道也。乃至第十地終金剛心無間道已。並名修道也○五究竟者。從金剛心後解脫道中。盡未來際。唯佛獨能。所作已辨也。此五位中。資粮四十心菩薩多在散位。但修六度萬行耳。第二加行位。
十向後心作影像唯識觀。第三通達.第四修習位。修道亦作真實唯識觀等(云云)。若佛果者。即究竟第五位也。故曰太高。然太高之言。頗為弘律者所非。謂律中自有初心懺罪之法故也。然則荊溪豈不知之耶。今太高之言。亦且據論一往語耳。
小乘中僧別兩懺
僧者如四僧已上行白四羯磨懺夷者是也。別者如對首懺提等是也。
鞚
口貢反。勒韁也。
肉身法身至三趣不至三趣
象壞肉身不至三趣。惡知識壞法身至三趣。象是身怨。惡知識是法怨。
奏師子琴
阿修羅王取師子筋為琴絃。
加以醎水
涅槃經意。如渴者飲以醎水。愈增其渴也。
四動以對一修
動修。不動修。亦動亦不動修。非動非不動修。
十六句
餘三句者。謂動不修。不動不修。亦動亦不動不修。非動非不動不修。又動亦修亦不修。不動亦修亦不修。亦動亦不動亦修亦不修。非動非不動亦修亦不修。又動非修非不修。乃至非動非不動非修非不修。十六句中各有其義。
瘉
音俞。寫誤。經作瘡字。彼云。如人瘡病。
許畜重物
氈褥金寶。體用俱重。
合百一畜長等以為下根
百一本中根。畜長本下根。今文一往合為一。
說淨
說淨法有二。一展轉淨。得衣已十日滿。未見明相前。求一比丘對首云。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長衣。未作淨。今為淨故施與大德。為展轉淨故。(彼受淨者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為淨故與我。我今受之。汝施誰。答曰。施與某甲。(受淨者又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為淨故施與我。我已受之。汝與某甲是衣。某甲已有。汝為某甲故善護持。使取著用。隨因緣一說。二者真實淨。纔得物須作斷心。決定捨之物。
過他人邊。
受持等事
除上根忍力成者。其餘人並須說淨。并加法已方可受持。若新者。須作法。捨舊三衣已方可加法。不加法者違佛所制。猶國俗服耳。然佛制三衣。須體量色三並須如法。方加法可然。
隨坐 隨坐乃至一坐食耳。
不作餘食。佛制足食已。捨威儀(如坐食時。前境堪足。忽低頭取。與後分離狀之例名捨)。不作餘食法而食者。咽咽墮罪。僧祇。捨威儀有八種。謂行住坐臥長牀短牀乘般。且如牀上坐已。若見師僧塔象在背後者。迴身避坐。曳身不得離牀。若離名捨威儀。若正食時。天雨於上。持蓋。無者合牀舁著覆處。舁時倒地。及諸緣離本坐處。更食者犯墮。作餘食法者。一。從淨人受已。共未足比丘互跪云。大德。我足食已。知是看是。作餘食法。二。授與前人。
三。舒手相及處。作三法。一。彼受為食。二。口云。我止。汝取食之。三。度與他。凡論食。是正食也。
僧中得衣
或分亡五眾衣。或施主送衣。
略如食法
上起貪。下起瞋。中起癡。
小食
粥。
後食
過中非時。
有云加法
畜百一者是中根人。但有加法而無說淨。若下根人。三衣六物之外。一切說淨。
而為淨施
大乘以佛菩薩為淨施主。小乘以和尚闍梨為淨施主。即衣藥鉢也。
我物屬他
展轉淨施主。即衣藥鉢也。說淨已。並屬衣藥鉢所有。
禁性重之由
凡果物及飲食藥餌等。並須從淨人邊受。不爾屬盜。
持鉢持衣
鉢須鐵瓦者。異外道故。衣須布[疊*毛]者。異俗流故。今之人。畜木鉢。衣羅縠。非外道俗流而何。
斥三修
前已箋注。
二邊皆有麤細
常途說覺觀者。如眼見色名覺。細心分別形顯等異名觀。今修中觀。知生死動有邊名覺。空亂意涅槃邊名觀。故云也。
三覺謂欲恚害
欲覺者。經云。譬如端正淨潔之人。不受一切穢污不淨。如熱鐵丸。人無受者。恚覺者。譬如有王。以四毒蛇盛之一篋。令人養食。若令一蛇生嗔恚者。我當戮之。四大亦爾。若一嗔者則能殺人。害覺者。觀察五陰如旃陀羅。常懷害心。五陰亦爾。常懷諸結惱害之心。
一一諦上皆有見愛
執俗諦起見名寒。起愛名熱。觀俗破見如煖。破愛如涼。中諦執破愛見。準說可知。
中根義開通別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