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證八十一品擇滅也。並俱舍正文。
此二尚非
擇滅非擇滅之二。
況復餘一
指虗空無為也。當知虗空亦破外道。執虗空為是。亦非矣。
拌
普庚切。恐應作烹。
論。名噉人狗
法華經云。有諸惡鬼。首如牛頭。或食人肉。或復噉狗。著見之人撥無因果。撥出世因果。如食人肉。撥世間因果。如噉狗肉。
見心乃飽
經云。夜叉競來爭取食之。食之既飽。惡心轉熾。既飽者。見心成就也。惡心熾者。見心增廣也。
嘊喍嘷吠
經譬發言論決是非之理如吠。
[虛*ㄆ]
經作摣。經中鬥淨摣掣。譬疑使猶豫二邊。名疑未決。是非鬥諍。意謂為是。名掣。復謂為非。名摣。
九十六道三順佛法
常塗九十六中一是小乘。以大斥之。義同外道。今文云三。未詳。或三字誤。只是一字。
蟲字應作蟲
論中舊誤作蟲。故記指云。蟲應作蠱。今記又寫誤作蟲。
翰珠
論作幹。非。
薏苡子
苡音以。即車前子。
亦可治螝
胡對切。此乃蠶蛹耳。應作蚘。音回。人腹中長蟲也。
雷者陰陽蕩動
莊子云。陰與陽錯行。則天地大絯於是有雷。若以斗秤欺人震死者。非無神也。
[豸*爪]獠
今字從豸作者。玉篇不出。[豸*爪]應作狐。獠應作獠。力吊切。乃夷狄人也。[豸*巢]字非。
矛槊
矛。兵器。長二丈許。槊。本作矟。亦矛類。長一丈八尺。
八不淨物
經云。比丘不應畜養奴婢牛羊非法之物。若有比丘畜養如是等不淨之物。應當治之。某甲國王如法治之。驅令還俗。
大經通明
謂通明佛性也。善根人有。闡提人無。闡提人有。善根人無。二人俱有。有二人俱無。
以不造新故能所故畢
所。舊記作使。謂惑為能使。果為所使。今能使畢。
負河圖
河洛出圖。文曰。靈龜負書。丹甲青文。
在耆叢出
蓍。式之切。草名也。其草出蔡州。若地上有蓍草。必下有靈龜。
攝龜
音輙。腹甲能自張閑。好食虵。
十時總明三藏三乘方等通教
上諸文中。言聲聞與緣覺則通明兩教。言菩薩則通示三教。至此思議境中明三藏。三藏三乘畢方別示通教二乘與菩薩。搜要云。總別隨便。不可一準。
更於二外別立疣贅
他人二頓。文云。若漸頓者。初住已前四住先除。若頓頓者。初住已前圓伏五住。登住已去。圓破五住。荊谿斥云。初住已前四住先除。引證屬圓處處皆爾。乃至登住圓破。即顯住前五住全在。又云頓頓。如法華六根清淨。不云先斷見思之是頓頓。漸頓如仁王長別苦輪海。即是先除見思。又斥云。自言相違。法華無漏意根。仁王長別苦海。無漏與別但有因果之殊耳。
白瑛
瑛應作英。與下紫英同。
合觀蠲忿
觀應作歡。草名。服之去人瞋忿故名也。生西川益州山谷中。葉似皂莢。
萱草忘憂
萱音暄。即鹿蔥也。服之者除人憂。此二句出嵆康養生論。與張華博物志其說同。
重婁
婁應作樓。
故如三車
如應作知。
正證空見
正應作引。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四(終)
注三大部後總序
(有巖)伊昔承乏三易住持。後以董眾無堪。遂築庵自處。雖然而有志翼扶宗教。願結鴻因。注法華玄籤曰備撿者四卷。注文句記曰箋難者五卷。注止觀輔行傳弘決曰助覽者四卷。二十來載。手披目閱。雖心勦形瘵而日得游泳法華性海。不敢告勞。因茲發願。願憑輔道之福。神生極樂。早證法忍。分身十方。盡未來際每弘正法。開導眾生。使諸眾生於己心中開佛知見。又從頌曰。祖師三大部。留贈意何深。展卷迷文處。焚香大藏尋。雖然形小注。不是謾勞心。願以此功德。資歸七寶林。
後序
吾祖智者三部之教。其旨深遠。其辭浩博。苟非識洞天人。智該今古。未易探其所蘊矣。余自游學丹丘。每聞 摣庵法師年彌高而德彌邵。智識明遠。得心傳獨到之學。常造古人超軼處。雖間世名聞之士。往往莫能肩其右。觀其為人。好學不厭。樂教不倦。仁智兩全而世所希有。夙夜匪懈。陶成晚進。使人人皆歸模範之中。設心可謂至矣。 師猶以為未也。其於講訓之外。箋三部之文。疑者辨之。晦者彰之。使 吾祖之教若青天白日。人皆知其清明。鳳凰芝草。人皆知其為瑞。輔翼吾教豈小輔哉。故止觀四卷名為助覽。余晚還故里。師亦圓寂。每恐埋沒斯文。常形寤寐。偶因潘處士首話此集有補於世。勉之鏤板流行。處士躣然而從。乃曰非敢規錐刀之利。蓋欲便乎學者抄寫之勞。抑亦廣布法師之教矣。余加其志。故附書於天台白蓮草首座以求藁本。章師喜成人之美。樂揚人之善。每以弘道為心。覽余之書。即叩依闍梨。然依公乃 法師之裔。非特喜余之書樂與其本。亦將答先師之恩也。噫。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