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
答。八識通緣假之與實。何以故。一法不知。非遍知故。
新熏本有
問。一言種子。有差別否。
答。有新熏種。有本有種。
問。有異說否。
答有。難陀唯新。護月唯本。護法正義。新本合論。
問。上品無漏。唯本無新。如何合論是正義也。
答。有則理有。無則理無。故為正義。若約轉齊轉滅。亦有新本合論之理。仍所齊中上皆是本有。
問。難陀護月。各有理教。胡為不正。
答。互為不盡理。故為不正。
問。互為不盡處。
答。若唯新熏無本有者。上品無漏。無記第八。此上二類無新熏理。又無本有。從何種生。唯新熏者。不盡此理。若唯本有無新熏者。前七王所具能熏義。何緣不熏。舉例難云。如水既濕。何不潤物。若不潤者。恁麼則火應不燒。地應不載。風應不動。此例無邊。為大失也。是故新本合論即知正也。
八識五受
問。受有五種。苦樂憂喜捨。八識各與何受相應。
答。七八唯捨受。前五唯苦樂。第六二師異。若意地有苦師。第六通五受。若意地無苦師。第六唯三受。憂喜捨為三。除苦樂二也。
問。五受義。
答。逼悅身者。名苦樂受。逼悅心者。名憂喜受。不逼不悅。名為捨受。
問。第六二師。何師為正。
答。若約極苦樂處。心亦苦樂。意地有苦。頗為盡理。
問。何處名為極苦處也。
答。無間地獄也。
問。極樂何處。
答。是第三禪。名離喜妙樂地故。若意無苦樂。可名極樂。
八識所依
問。八識各有幾重所依。
答。五四六有二。七八一俱依。
問五四。
答。一五色根為同境依。二第六識為分別依。三第七識為染淨依。四第八識為根本依。
問。六有二。
答。一第七為俱有依。二第八為根本依。
問。七八一俱依。
答。七八更互為俱有依。
問。八識止此。復有依否。
答。八識生時復各三依。一因緣依。二增上緣依。三等無間緣依。
問。八識生時。何須直用因緣依也。
答。離因緣種必不生故。所以生時須用此依。
問。增上緣依。
答。離俱有根心等不轉。故須此也。
問。等無間。
答。離開導依必不得轉。故亦須用。
問。因緣依。取體是何。
答。謂色心等諸法種子。論云。諸有為法皆托此依。離此因緣必不生故。
問。俱有依體。
答。謂內六根六處是也。
問。開導依體。
答。謂前滅意。此等無間名為意也。
因緣差別
問。因緣依有差別否。
答有。小乘經部。因果異時。何以故。種壞芽生故。若大乘正義。因果同時。
問。定同時也。
答。有少不同。若種生現。現熏種。因果同時。若種引種。現引現。因果異時。
問。種引種。憑何得知異時。
答。瑜伽論說。亦與後念自性為因緣故。知是異時也。
問。種引種異時之理。
答。約細四相念念遷滅。前滅為因。後生為果。如前已說。
問。種現相生同時之義。
答。脚下種子生頭上現。如子生莖。現行頭上辦所熏種。如莖結實。故定同時。亦如前說。
問。俱有依差別之理。
答。有四師。前三不正。其正義者。乃五四。六有二。七八一俱依。如前問答。
開導差別
問。開導依有差別否。
答。有三師故。謂難陀。安慧。護法。三師有異。
問。三師不同。大意如何。
答。難陀安慧八識相望。互為開導。護法八識各自開導。此大意也。
問。難陀安慧互開既同。取理同否。
答。不同。難陀以相續為理。相續之者。與間斷者為開導依。安慧有力為理。以有方者。與無力者。為開導依。
問。護法菩薩既逈不同。以何為理。
答。三義為理。一有緣法。二要為主。三能作等無間緣。
問。立理既然。開導如何。
答。八識各自類為開導。非互相望。
問。粗知大綱。請舉難陀之文。
答。論云有義。五識自他前後不相續故。以第六識所引生故。唯第六識為開導依。第六意識自相續故。亦由五識所引生故。以前六識為開導依。第七八識自相續故。不假他識所引生故。但以自類為開導依。次安慧師難難陀曰。汝言前五自他不續。唯用第六為開導依者。未自在位。可如汝說。若自在位。寧不相續。又難。若率爾遇境。可不相續。等流五識豈不相續。又難。若非勝境。有不相續。處增盛境。何不相續。
問。何名增盛之境。
答。如炎熱地獄。
問。增盛境寧見相續。
答。猛火熾燃。逼奪身心。經一劫等。燒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