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入見轉成無漏。或云忽者轉也。 章。種修有漏五識可起者。
八地前至初地種修五識。聞所成慧之地能可起。七八二識無三慧故。所以不修。 章。體用俱僧者。
新熏得種名為體增。本有用增。 章。有依下地至得修通上者。
問。如在下地。依第四禪而入見道。下四地見種子為修不修。若計修者便違對法。對法第九云。又道生時立自習氣道名得修。既不熏種何名立種。若不許修。云何得言修得。得通下下修。修道為難亦爾。答。略為二種。一者且依有漏道說。得上定必得下故。二者通無漏。雖地有別見道類同。安立上地見道種時。令下見道種子勝。名修下也。彼修道種亦為二種。一者不修而道別故。彼未得故。言修下者而據彼同類等說。二者且修無漏類等且初種。問。前相修中見道。
以前有漏聞熏修無漏種。無漏種子雖未新得亦名為修。今明修體亦種子意。乃言立自習氣。答。種修云言種。通新熏得。修唯新得而說。然有多妨。後細思擇。
章。得緣上境等者。
顯由上聞下定等因修得者。得之修。未得不修。 章。下修上者必是曾得者。
若未曾得彼上定者。下地無力能修於上。若曾得上已失之者。下可復能令上新熏種增。不爾。何要言曾得耶。或亦增本有新熏類。故說未曾得。必是者。由數修習欲入上定。剎那心令彼上地本種因增本。第二剎那即起彼定。若不爾者。彼上地定因何得起全遠心。不爾。
章。初業者。
但得初定未得餘定者。
章。及漸隣近修習者說者。
如色界人先修初定。後以欲界。答。以修聞思等。此於下界修習二修。初禪唯得修業法。言不修者。約隣近修習者說。故二已上即是不修。先未曾故思。 章。及漸隣近者。
如以初地漸隣近第二定等。
章。近未生果故者。
謂未得彼上根本地現行定果。
章。八地已上至二性能觀者。
彼地眼等雖是有漏。今明能觀。彼非能觀故不簡。 章。若已滅除至唯識之相者。
見道前帶相之觀。由聞熏習相似而起。名為種類。此相不起不成斷成成也。或見道前所作唯識觀是真種類。 章。長時多分者。
煖.頂.忍.第一法。通此四位。思惟二性。名日長時。忍.世第一少時亦有悟圓成。所以二性名多分也。 章。短時少分者。
世第一法名為短時。忍位名為少分。 章。毗鉢舍那至得有是事者。
地前菩薩任業受生。彼有三界業故得生無色。若非菩薩。彼界何人能以一心緣一切法。故知三界俱可得起此唯識觀。並據後起。 章。八地以上至得菩提故者。
據決定說。七地以前受變易生而不定故。言通三界。思之可知。 章。不經生者至依身而起者。
由未經生者不怖生死故。通於色界。身起七地以前。頓悟菩薩受變易生而未定故。得依二界。故今兼說非唯漸悟。又釋言七地以前據漸悟說不經生。迴心向大何妨得至七地不受變易。不爾者。頓悟前已明。今何須說。 章。悲願自在隨受生故者。
釋二果人。不同登地菩薩受生故。 章。亦不因修許轉生故者。
見道以前。菩薩任業而生。得生無色界。今與彼異不生無色。因修者任運也。 章。已得無漏者。
謂前三果人。彼業力多故者。釋地前菩薩。 章。或亦許生至厭下染故者。
此釋意云。地前菩薩有三界惑。得生無色。二果亦爾。何不得生。若爾。託勝所依而證菩提。既生無色如何受佛大菩提耶。為有此難。故今說言。非此生上厭下染故。意說非此無色生。上厭下染故斷而不生。為此還生第四定也。雖有此理。不及前釋。
章。若經生者至發心及後者。
此經生者怖生死故。故於欲界初得後得。 章。若經生者及第四果等者。
此言經生非得不已。更可色界經生也。復未得故先經生。 章。顯揚等說至非深厭故者。
此會意云。若其三乘入自現觀時。唯依欲界。人中慧解極猛利故。能斷生執。若其漸悟人。色界亦得。若爾者。不還.無學色界回心。更不下生。豈可不作唯識觀耶。問。現觀滅定聖教但言欲界初得現觀。既許上界初得。滅定應然。法師解云。色界亦初得。言色界初得者。還據各自現。若色界回心亦色界初得也。若不還人等。色界不得自滅定者。後生色界亦說不得。若其回心即便得彼大乘滅定。有人云。不還及無學人而生上者。必於欲界已得滅定。所以滅定初唯在欲。
不同現觀。此亦不然。彼不還等。九次第定悉總得耶。
章。
左旋